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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平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的公告

文章作者:平潭农商行01文章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6日

各位股东:

经研究,福建平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召集人:董事会。

3.召开时间:20266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现场表决。

5.会议地点:平潭农商银行总行七楼会议室(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街道翠园新庄168号)。

6.出席及列席对象: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7.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202669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平潭农商银行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及2026年工作思路的报告》;

2.审议《福建平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度工作情况暨2026年度工作计划的报告》;

3.审议《关于届满换届及监事会退出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议案;

4.审议《平潭农商银行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选举办法》的议案;

5.审议《平潭农商银行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及撤销监事会办公室》的议案;

6.审议《平潭农商银行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7.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

会议具体事项如有调整,以实际上会材料为准。

三、会议报告事项

1.听取平潭农商银行2025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报告;

2.听取平潭农商银行2025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

3.听取平潭农商银行2025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专项审计报告。

四、其他事项

1.联系人:黄开艳,联系电话:15859023371。

2.临时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权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非在册代理人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权凭证。

4.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权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股权凭证。

5.股东应在2026年6月11日18:00前向平潭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进行参会登记,股东代理人应将授权委托书以邮寄等方式送达办公室。邮寄地址:福建省平潭县潭城镇翠园新庄168号平潭农商银行办公室。

6.会议当天下午14:00开始签到。会议议案、文本如有调整,以会议当天公布的议案、文本为准。

附件1:个人授权书.docx

附件2:法人授权书.docx

福建平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