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潭农商银行,于2012年9月由1954年成立的平潭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注册资本5.09亿元,下辖19个营业网点,从业人员约200人。在历届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及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屡次荣获“金融合作贡献奖”“金融贡献突出奖”“税收突出贡献企业奖”及“诚信纳税五连A企业”等荣誉称号。2024年,本行荣获“幸福企业(园区)”省级试点单位,营业部荣获“全国工人先锋号”。2025年,本行获评“平潭综合实验区劳动模范集体”荣誉称号,已连续四年揽获全省农信系统“经营管理十强”“业务增长十佳”。 改制14年来累计纳税超9亿元。
平潭农商银行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信守“资金取之于当地用之于当地”的服务承诺,坚守“支农支小”市场定位,坚持“扎根本岛”的本土化经营策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管委会决策部署,聚焦文旅金融、海洋金融、对台金融、数字金融、养老金融五篇大文章,探索差异化、特色化的金融服务,提升“岚心向党”党建品牌,深入实施“党建+金融助理+多社融合”战略工程,为全面推动平潭综合实验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贡献金融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