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服务中心 > 国际业务 > 外汇账户与存款 > 个人外汇账户与存款 > 外币七天通知存款

  【简介】

  外币七天通知存款是指客户在存入款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须提前七天通知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的存款。

  【业务规则】

  1、起存规定:

类别

币种

最低起存、通知支取及留存额

外币现钞帐户

美元

1000元

港币

10000元

日元

100000元

欧元

1000元

外币现汇帐户

美元

1000元

港币

10000元

日元

100000元

欧元

1000元

  注:币种如有变动,以当日公布为准。

  2、客户须按通知约定支取存款,根据支取日相应币种挂牌公告的利率、支取金额和实际存期计息。

  【计息规则】

  1、按照支取日挂牌公告的相应通知存款利率水平采用逐笔计息法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利息,实行利随本清;

  2、通知存款部分支取,留存部分高于最低起存金额的,从原开户日计算存期;留存部分低于起存金额的,予以清户,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3、通知存款如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内不计息;

  4、如遇下述情况,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a、实存期限(天数)少于提前通知期限。存款人提前七天约定支取七天通知存款,但支取时实际存期不足七天的,所支取的通知存款全部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b、存款人对存入的通知存款不提前通知而随时支取存款的,其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c、存款人对存入的通知存款已办通知手续,但在约定的支取日以前或以后支取存款的为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提前或逾期支取存款,按其实际支取存款,以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d、存款人对存入的通知存款已办通知手续,虽在约定日支取,但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不足或超过部分按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如实际支取金额超过约定金额,约定金额部分按相应档次通知存款利率计息,超过约定金额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如实际支取金额不足约定金额,实际支取金额按相应通知存款利率计息,不足部分按活期储蓄利率计息,结合利随本清的规定,则应付利息为按实际支取本金扣减不足部分计算的通知存款利息与不足部分的活期利息之和[计算公式:实付本息和=实际支取金额+(实际支取金额-不足约定金额部分)×存期×通知存款日利率+不足约定金额部分×存期×活期储蓄存款日利率]。

  e、存款人支取金额不足最低支取金额的,按支取金额、存限及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