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
文章作者:漳州农商银行文章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0日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现将漳州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近期重大关联交易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5年3月27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1笔重大关联交易,对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漳州市达达通公共自行车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兴路贸易有限公司统一授信6950万元,期限2年,具体业务品种以用信时上述关联方与本行签订的合同为准,其中: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授信3980万元,用于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福建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授信990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漳州市达达通公共自行车管理有限公司授信980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漳州兴路贸易有限公司授信1000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24日,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江滨东路7号船坞建筑B座,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其全资股东为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福建省漳州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有资产运营主体,承接区域内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及运营工作。目前主营业务包括商品销售、工程建设和交通运输等。2023年合并资产总额为700.58亿元,总负债444.09亿元,资产负债率63.40%,实现营业总收入100.01亿元,利润总额2.33亿元;2024年9月末合并资产总额为1038.55亿元,总负债683.87亿元,资产负债率65.85%,2024年1-9月份实现营业总收入118.54亿元,利润总额2.07亿元。公司整体营业收入规模保持稳定。
(二)福建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2年10月30日,位于漳州市芗城区九龙大道1009号,注册资本50000万元,系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其中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8%,福建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持股比例为2%。该公司系我行主要股东,持有我行股金18,862,165股,持股比例1.50%。目前在我行贷款用信余额990万元。
福建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自成立起作为漳州市重要的公共交通运营主体,近年来承担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为漳州市范围内的客运站、公交站点等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目前主营业务包括客运站经营、客运、货运等交通运输业务,还涉及汽车及配件销售、客车、货车维修、供应链管理服务、旅游管理服务、旅游资源开发、物业服务等。2021年至2024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73亿元、36.93亿元、41.98亿元和48.82亿元,整体营业收入规模保持稳定。
(三)漳州市达达通公共自行车管理有限公司
漳州市达达通公共自行车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11日,位于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九龙大道1009号三楼,注册资本500万元,系福建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未持有我行股金,目前在我行贷款用信余额980万元。
漳州市达达通公共自行车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为漳州市提供绿色公共出行服务,负责漳州公共自行车项目建设和运营,当前服务覆盖芗城区、龙文区、高新区、漳州开发区、古雷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东山县、南靖县等区域。目前已建设服务站点200个,投放约4500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和7000辆自行车,并受政府委托管理漳州市其他公司所投放的共享电单车,提供的共享出行服务输出逐年增长。2021年至2023年,公司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3.32万元、244.73万元和210.36万元,整体营业收入规模保持稳定。随着服务运营体系成熟和居民认可度提高,公司拟拓展其他县域的服务覆盖范围,预计运营收入将进一步提升。
(四)漳州兴路贸易有限公司
漳州兴路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0日,位于漳州市龙文区九龙大道以东1016号碧湖万达写字中心A座25层2503-2505号,注册资本6300万元。2010年10月由福建省漳州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叁佰万元收购,成为其全资子公司。2014年9月7日经漳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批准,同意提升漳州兴路贸易有限公司为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一级子公司,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95.24%股权,福建省漳州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持有4.76%股权。 漳州兴路贸易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交通集团大宗贸易及商业销售业务,公司经营范围主要涵盖建材供应、大宗物资贸易(乙二醇、煤炭、粮食)、进出口等四大业务领域,已形成以乙二醇销售为主,进出口为辅,“甲供”建材供应为根基的业务格局,多次获评龙文区“纳税大户”“经济建设贡献奖”称号。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9.42亿元,资产总额达18.52亿元。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严格按照商业原则和内部审批程序,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国家规定及市场价格规则。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2025年3月27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漳州市达达通公共自行车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兴路贸易有限公司统一授信6950万元,期限2年。上述交易发生后关联方合并计算,福建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授信总额占本行2024年末资本净额的1.55%,授信总额未超过2024年末资本净额的15%。
五、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意见及董事会决议情况
2025年3月5日,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通过了上述贷款授信重大关联交易,并于2025年3月5日向本行董事会报告。本行董事会经审议,于2025年3月27日表决通过了上述授信类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本行决策事项研究,对上述重大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公允性、必要性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该笔重大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未提出异议。
七、其他事项
以上重大关联交易已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漳州监管分局报告。
漳州农商银行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