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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漳州农商银行关于批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

文章作者:漳州农商银行文章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4日

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和《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要求,发挥利率市场化改革作用,更好服务广大客户,现将漳州农商银行批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存量房贷将实施利率调整:

  (一)存量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执行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

二、调整规则

  存量房贷利率水平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调整:

  (一)对于以LPR为定价基准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如果加点幅度高于-30BP,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

  (二)对于存量固定利率房贷,如果利率水平高于最新对应期限LPR-30BP,以最新对应期限LPR转换为加点形式,再将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

  (三)对于以贷款基准利率为定价基准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如果利率水平高于最新对应期限LPR-30BP,以最新对应期限LPR转换为加点形式,再将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

三、调整方式

  (一)对于以LPR为定价基准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客户无需提交申请,漳州农商银行将统一通过批量调整的方式进行调整。

  (二)对于固定利率存量房贷及以贷款基准利率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房贷,需客户向贷款经办网点提起申请,协商一致后,再进行调整。

四、调整时间

  (一)对于以LPR为定价基准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漳州农商银行将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调整,利率调整生效后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二)对于固定利率存量房贷以及贷款基准利率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房贷,客户可自本公告发布后向贷款经办网点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进行调整。

  (三)对于逾期、不良的房贷,客户可自归还积欠本息后向贷款经办网点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进行调整。

五、温馨提示

  (一)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后,漳州农商银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利率调整结果。因利率批量调整业务规模较大,短信发送可能存在分批次发送、时效滞后等情况,也可能存在因客户未及时更新联系电话等情况,导致短信发送失败。

  (二)本公告发布后,客户如对利率调整事宜存在异议,可在利率调整后一个月内联系贷款经办网点,否则视为同意本次利率调整。

  (三)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为最大限度保障您的财产和信息安全,防范不法分子以利率调整为由实施诈骗活动,请您切勿轻信福建农信官方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四)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请广大客户提高警惕,加强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致电96336客服电话或咨询您的贷款经办网点。

  感谢您长期以来给予漳州农商银行的大力支持!

  特此公告。

  

  

  漳州农商银行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