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登记确权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作者:尤溪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文章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6日
尤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东:
为进一步规范本联社股权管理,保护股东权益,根据股权托管机构要求需要,现决定自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3日对本联社股东持股情况进行集中登记确认,届时请各位股东本人到登记点办理股份登记确权手续。有关事项如下:
一、登记确权时间及地点
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3日(周末照常上班)
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30
股权登记地点 | 地址 |
尤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楼11楼 | 尤溪县城关镇解放路39号11层 |
二、登记确权流程
股东可在省内农商行、农信社各营业网点将股金证进行补登,到确权地点现场领取相关材料,填写相关表单,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进行股权登记确权。
三、办理登记确权所需材料(复印件携带原件核对)
(一)自然人股东所需资料
1.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份(身份证正、反面应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下同);
2.股金证原件(必须补登完整)、复印件2份;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出具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2份,且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4股权已质押、被查封、冻结或存在其他受限制情形但未向本联社说明的,需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准予质押通知书、股权质押协议、人民法院关于冻结股权的判决书、裁定书及执行文书。
(二)法人股东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副本复印件3份,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提供新的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副本复印件3份,并加盖公章;(已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3.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副本原件、复印件3份,并加盖公章;(若有)
4.国有产权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并加盖公章;(若有)
5.最新章程及修正案(若有)原件及复印件共2份,章程原件需从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并加盖该局档案管理公章;复印件在首页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2份,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签字并按手印);
8.《授权委托书》2份(如法定代表人亲自确权则无需);
9.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10.股金证原件、复印件2份,并加盖公章;
11.股权已质押、被查封、冻结或存在其他受限制情形但未向本联社说明的,需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准予质押通知书、股权质押协议、人民法院关于冻结股权的判决裁定及执行文书原件、复印件2份,并加盖公章;
12.股东发生名称变更、合并、分立、解散、注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破产等主体资格变更情况的,需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及文件原件、复印件2份,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变更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合并分立的股东(大)会决议、合并分立协议、合并分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解散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吊销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破产裁定书等);
13.主要股东和国有法人股东应同时提供工商全档(工商内档+工商外档)。
四、注意事项
1.请务必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特别涉及特殊情形或需要办理公证的,请提前知悉,否则本联社对不能及时确权产生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2.请提前熟悉并确认需要填写的信息,避免现场填写信息时不能当场判断;
3.登记确权准确与否关系到股东的权利,请务必如实填写;
4.请各股东尽量保证在上述时间内前往确权登记点参加股份确认;
5.本次确权将在本联社聘请的专业律师现场见证下进行。如股权被法院冻结、因离婚分割、转让、继承等原因股权尚未完成过户、权属尚未明晰或有争议,或股东资格、股权比例等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本联社将暂不办理股权确权手续,待相关问题依法解决后再进行股权确权(超过公告确权时间未确权的,后续费用将由股东本人自行承担)。
6.本次股权确权工作开始后至股权托管前,本联社将暂停办理股份转让、股份质押业务。
7.本次确权手续办理完成后,如股东在确权中所提供的信息发生变更的,请于变更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本联社确权工作人员联系,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8.确权现场请遵守秩序要求,切勿拥挤。
五、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98-6323135,联系人:李女士。
尤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0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