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权托管法律顾问服务询价公告
文章作者:尤溪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文章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5日
邀请的投标单位: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尤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拟进行股权托管,需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供股权托管法律服务,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尤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邀请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尤溪县;
2.2 最高控制价: 2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供股权托管法律顾问服务,具体以最终签署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为准;
2.4服务期限: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80%股权确权并托管,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确权,具体以最终签署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要求的专业法律咨询的单位;
(2) 投标人需具有银行业务法律咨询的经验。
(3) 投标单单位需具有三名及三名以上专业律师。
(4)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招标。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3本招标项目优先考虑具备成功办理商业银行股权托管法律服务经验的律师事务所,如有,请投标人提供相关案例业绩清单。
4.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竞价法。采用密封式报价方式,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控制价的最低有效报价者选定为本项目中标人。
5.询价文件的获取
5.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询价招标采取网上报名形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 4月 25 日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至邮箱yxinx@fjnx.com.cn参与报名,我社将向报名者发送询价文件电子档:
①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有效的营业执照;
6.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非透明文件袋密封,在封签处加盖公章,并在密封信封上注明“于2020年5月 7 日15:00时之前(即开标时间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上述条款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邀请书的时间和地址送至招标人处。如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叁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5月7日 15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尤溪县城关解放路39号(尤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尤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公示栏上公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尤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尤溪县城关解放路39号 邮编: 365100;
项目联系人:李华明 电话:13950981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