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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防控

文章作者:谢碧莲文章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2日

信贷风险防控是银行业发展中的永恒主题,对银行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银行是经营风险防控的企业,其基本要求是确保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不谈风控,谈何发展。长期以来对于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的监测与防控上的管理一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随着金融体制的改革与深入及目前信贷风险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下,迫切需要加强对信贷风险的防控管理。

一、当前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现状。

一是信贷风险意识淡薄。突出的问题是在信贷发放的关口上把控不严,其原因是在操作的程序上没有严格地执行。有些情况,借款的程序是自上而下的,先明确上级贷款的意向,然后向下逐级开展,很显然,这种贷款发放的逆程序做法与银行自下而上的工作流程相背离,在实际工作中很容易会导致信贷人员的风险意识淡薄,有时还会出现信贷人员伙同贷款人弄虚作假、虚报、谎报等违规行为。

二是合规操作不严格。主要表现在:首先,部分信用社贷款流程不规范、不严密,在审批、跟踪检查等环节存在漏洞,易引发信贷风险。其次,部分信用社对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管理执行不严格,从而产生风险隐患。以客户信息收集为例,工作人员没有按规定对客户信息进行全面了解、核查、录入等,就会产生信息不准确现象;还有的信贷人员对客户信息没有进行科学分析,无法准确判断客户的还贷能力,这些都会产生信贷风险。此外,部分信用社对员工的激励机制也不健全,缺乏应有的惩罚措施,导致员工缺乏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也会产生信贷风险。

三是个别信贷人员素质有待提升。部分信贷员在业务技能、法律法规、服务理念等方面无法适应信用社发展的新形势,是信贷风险发生的一个因素。个别信贷员责任心不强、职业道德低、法制意识淡薄,在贷款业务中不按流程执行,导致发放人情贷款、以权谋私等现象的出现,直接导致信贷风险的大幅上升。

二、加强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防控的措施

建设“四好银行”,打造让人信赖的好银行,应迫切转变发展观念,从传统上片面追求扩大规模、增加利润的粗放经营模式,向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精细化管理模式转变;从以定性分析为主的传统管理方式,向以定量分析为主的风险管理模式转变;从侧重于不同分散管理的模式,向集中进行全面风险管理的模式转变。

一是转变经营管理观念。农村信用社在发展过程中应转变以往重数量、轻质量的经营观念,切实从信用社的特点及市场定位出发,重视贷款的质量,避免信贷风险。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由“规模效益”向“零售银行”转变。农村信用社不能盲目做大,而应坚持做小,不能贪多贪全,而应坚持做细。坚决摈弃传统的“规模冲动”和“速度情结”,树立讲质量、可持续的科学发展理念,始终把质量和发展作为首要目标、追求平衡发展。二是严格贷款管理,加强合规经营,注重贷款的安全性,从而降低信贷风险。在贷款发放上,农村信用社要积极开拓市场,坚持支农支小市场定位,扩大贷款客户来源,削弱因贷款对象过于集中带来的风险。

二是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农村信用社要加强内部管理、风险防控等制度的建设,完善授信决策,严格执行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等制度,切实加强审贷分离,从而降低信贷风险。同时,要加强内部监督和岗位设置的科学性,使信贷人员、监督人员、审查人员分工合理、职责明确,通过控制岗位权限,提高贷款风险防控的规范化。同时,要加强对信贷人员和信贷业务的风控管理,降低人为的信贷风险。

三是提高信贷人员综合素质。农村信用社要加强对信贷人员的培训,从业务技能、道德水平、法律意识、风险意识、爱岗敬业等多方面提高员工素质,用科学、规范的行为准则指导信贷工作。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实行考试上岗。对从事信贷工作的员工要定期开展考试与评价,对合格人员,颁发合格证书后予以上岗,不合格者坚决不得从事本岗位的业务经营。同时,农村信用社还应加强人才吸收,多渠道吸引高素质人才,为优秀人才打开上升通道,促进信贷人员队伍快速成长。

四是建立以防控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机制。积极地向社会宣传农村信用社信贷方面的相关法律与政策,扎实地推进“阳光信贷”的理念,提高信贷工作的透明度。接受贷款客户的监督,防止以贷谋私、暗箱操作、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等类似事件的发生。保证信贷的工作流程上运作规范、作业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