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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季度关联交易报告

文章发布时间:2026年07月17日

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积极贯彻落实《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内外部规定,及时收集并主动核查关联方信息,严格执行关联交易事项审批流程,加强关联交易日常监控,确保关联交易管理机制持续有效运行。现将2026年第二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我行严格落实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一般关联交易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后,及时向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报备,重大关联交易经由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交易制度执行情况

(一)关联方认定情况

我行遵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法规,加强关联方名单管理主动性与前瞻性,及时梳理、动态更新,定期提交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建立和维护。通过关联方信息的及时梳理认定,进一步保证了关联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截至2026年6月末,经本行确认的关联方为257户(人),其中:关联自然人211户,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含主要非自然人股东的关联方)46户。

(二)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报告期内,我行关联交易均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我行股东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要求,不影响我行独立性,不会对我行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三)严格授信集中度管控,防范集中度风险。

我行严格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关联交易集中度管控要求,严格控制对单一关联方、关联方所在集团、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超过我行资本净额的10%、15%、 50%,切实防范关联方信用风险过度集聚,严守监管底线。报告期内,我行关联集中度均符合监管要求。

(四)严格履行披露义务,保障股东知情权

报告期内,我行严格遵循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通过年报、临时公告等,详尽披露关联交易情况,切实保障了我行股东对关联交易的知情权,维护了股东合法权益。

(五)做好统计工作,及时报送监管部门

我行持续监测关联交易情况,定期报送关联交易相关数据。一是每季度统计分析本行所有授信类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的实施情况,及时、准确地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报送《G15最大十家关联方关联交易情况表》,并于关联交易监管系统中报送本行关联交易季度报表,确保各项关联交易合规开展。二是每季度统计分析本行关联交易情况,并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及时报送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

三、关联交易具体情况

截至2026年二季度末,我行资本净额127382.68万元,我行全部关联交易余额9685.04万元,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9408.75万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276.29万元。授信类关联交易中单一最大关联方永安市宝福纺织有限公司授信余额2466万元,占我行资本净额1.93%,最大单一关联集团永安市宝华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授信余额6975万元,占我行资本净额5.48%,授信类关联交易总余额9685.04万元,占我行资本净额7.60%,我行单一客户关联度、集团客户关联度、全部关联度均符合监管要求。其中:

(一)重大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7户10笔,用信余额8315万元,占我行资本净额6.53%。即福建省永安市金德纺织实业有限公司845万元;永安市宝福纺织有限公司2466万元;永安市宝华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419万元;永安市宝华林特种纸业有限公司624万元;永安市宝申染整有限公司1494万元;永安市和怡投资有限公司972万元;永安市兴发针织有限公司495万元。

(二)一般关联交易:一般关联交易29户41笔,用信余额1093.75万元,占我行资本净额0.86%。

(三)非授信关联交易:非授信关联交易23户49笔,金额276.29万元,占我行资本净额0.22%。

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