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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文章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9日

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 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各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

2、项目编号:DT[TN]CGZB20260804013-1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参加投标时随身携带需要核查的资料

单位负责人现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现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新的食品经营销售方面规定的,应从其规定,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及地点:202699日起至2026916 8:001730(北京时间);到福建省东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市泰宁县台前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截止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6930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台前路33-2、33-3号(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地点: 2026930900(北京时间);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台前路33-2、33-3号(开标室)

10、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采购人: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三明市泰宁县 

 邮编: 354400

 联系人:詹先生  

 联系电话:13850895777  

12、代理机构:福建省东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台前路33-3号

邮编: 354400

联系人: 小张

联系电话:18965309005/17359855539

1:账户信息

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4000元整;

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

账户信息

  名: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号:9031110010010000004633

开户行: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投标保证金须以公司名义,以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直接接受现金、现金存款方式)。投标保证金转账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复印清晰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单复印件。②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一次性汇入账户(以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③若汇款人名称与投标人不一致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无效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72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72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140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1.00

720000.00

批发业

注: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