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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农商银行关于召开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文章作者:沙县农商行01文章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4日

各位股东: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召开沙县农商银行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上午11:00-12:00

二、会议时间

沙县农商银行九楼会议室

三、表决形式

记名投票表决

四、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沙县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沙县农商银行第三届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修订版)》的议案

(四)关于《沙县农商银行关于董、监事会届满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议案

(五)关于《沙县农商银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办法》的议案

(六)关于《沙县农商银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七)关于《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修订版)》的议案

(八)关于《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修订版)》的议案

(九)《沙县农商银行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及撤销监事会办公室》的议案

五、会议出席对象及要求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的股东全体董事、监事

六、会议列席人员

沙县农商银行邀请的嘉宾,沙县农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以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列席。

七、会议出席及相关要求

(一)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26年3月30日上午10:30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二)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权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委托人签名)、授权委托书、股权凭证。

(三)法人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权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权凭证。

(四)授权委托书内容需明确委托人、代理人身份及具体委托事项。

八、会议备索材料

参会股东可在会议召开前到沙县李纲中路100号沙县农商银行七楼综合管理部索取会议相关资料。会议备索资料包含沙县农商银行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各项议案等。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威、张欣萍

联系电话:0598-5824350

联系地址:沙县李纲中路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