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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公告

文章作者:长汀联社01文章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6日

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落实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提供相关服务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力提振消费、扩大内需,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26〕1号),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6年1月1日起,按照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符合通知要求的个人消费贷款客户和信用卡账单分期客户提供服务

在办理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账单分期贴息业务过程中,我社不会委托任何第三方办理,不额外收取服务费用,请广大客户谨防各种形式的诈骗,保护个人信息及财产安全。具体事宜将及时在我官微、官网、营业网点等渠道发布,敬请留意

特此公告。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给予我行的大力支持!

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