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农商银行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文章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8日
各位股东:
根据工作需要,经我行研究决定,拟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2026年6月29日上午10:00,在本行十五楼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
二、参加人员
南平农商银行股东,邀请中国人民银行南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平监管分局、南平办事处等人员莅临会议。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并表决《关于<南平农商银行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草案);
2.审议并表决《关于<南平农商银行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草案);
3.审议并表决《关于<南平农商银行2026年度业务经营指标计划>的议案》(草案);
4.审议并表决《关于<南平农商银行2025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草案);
5.审议并表决《关于<南平农商银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草案);
6.审议并表决《关于<南平农商银行2025年度股金分红方案>的议案》(草案);
7.审议并表决《关于南平农商银行2026年提取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的议案》(草案);
8.审议并表决《关于<南平农商银行2025年度关联交易报告>的议案》(草案);
9.审议并表决《关于提名南平农商银行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草案);
10.审议并表决《关于确定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标准的议案》(草案);
11.通报《南平农商银行大股东资质等情况评估报告》;
12.通报《南平金融监管分局办公室关于辖区农村中小银行机构2025年度董(理)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履职情况监管评价结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璟,联系电话:0599-8069017,传真:0599-8611200。
五、其他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受自然人股东委托出席的受托人,授权委托书应由本人签名并盖手印;参会时受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法定代表人委托出席的受托人,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人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参会时受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通知
附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