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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农商银行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文章作者:南平农商行01文章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5日

各位股东:

根据工作需要,经我行研究,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2024年6月26日下午4:30在本行十五楼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

二、参加人员

南平农商银行股东,邀请中国人民银行南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平监管分局、南平办事处等人员莅临会议。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并表决《南平农商银行董事会2023年工作报告》的议案(草案);

2.审议并表决《南平农商银行监事会2023年工作报告》的议案(草案);

3.审议并表决《南平农商银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草案);

4.审议并表决《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报告》(草案);

5.审议并表决《南平农商银行2024年度业务经营指标计划方案》(草案)的议案;

6.审议并表决《南平农商银行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草案)的议案;

7.审议并表决《南平农商银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的议案;

8.审议并表决《南平农商银行2023年度股金分红的议案》(草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联系电话:0599-8069017,传真:0599-8611200。

五、其他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受自然人股东委托出席的受托人,授权委托书应由本人签名并盖手印;参会时受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法定代表人委托出席的受托人,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人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参会时受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通知

附件:股东会委托书

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