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逾期的征信记录

文章作者:南安农村商业银行文章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5日

案情回顾:

我行一存量贷款客户,戴某福,贷款金额3万元,期限:20190304-20220303,从事挖掘机挖掘生意,客户因贷款到期2月26日来我行办理转贷手续同时提出提额要求,但经客户经理查询其本人及配偶征信发现,其配偶戴某梅,他行负债贷款余额969元、信用卡余额43446元,其中消费金融公司机构的为小贷公司,有2笔贷款均为当前逾期272元和217元,上述2笔贷款均为2020年10月逾期至今。经了解为戴某梅弟弟通过其本人手机操作在网上申请小贷公司贷款,然后挥霍使用,戴某梅本人对此毫不知情,也是因为本次查询征信才知道。这造成了其配偶戴某福在我行的贷款只能借新还旧盘活且不能提额。

风险提示:该客户风险意识淡薄,将自身贷款给他人使用,个人信用信息为重要信息,不得随意借给他人使用,不仅会有信息泄露风险,同时也会给自身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