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临时信息披露公告
文章作者:南安农商行01文章发布时间:2026年02月14日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14号)信息披露相关要求,现将我行行长、董事变更情况予以公告。
2026年2月6日,经南安农商银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因工作岗位调整,林水土同志不再担任南安农商银行行长、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拟聘任严秀珠同志为南安农商银行行长,同时在行长任职资格材料准备期间,由严秀珠同志代为履行行长职责。
本行已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送《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严秀珠同志代为履职的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