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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农信联社关于开展委外催收业务的公示

文章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4日

  为高效处置存量不良资产,压降逾期贷款规模,优化资产质量,依法合规开展逾期债务提醒、协商还款等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金融机构个人消费类贷款催收工作指引(试行)》相关规定,我社拟正式开展委外催收业务,本次合作机构已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现将有关事项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开展委外催收工作目的

  依托合规受托机构专业能力,对自主清收难度大、处置周期长、回收成本较高的不良债权开展催收作业,规范开展还款提醒、债务协商、司法辅助对接等工作,在严守法律法规、充分保障金融消费者各项合法权益前提下,提升不良资产处置效率,维护信贷资金安全。

  二、催收行为管理要求

  受托机构必须严格遵照合作协议、管理办法开展催收作业,严格限定催收时段为每日8:00—22:00;严控拨打、上门频次;联系第三方仅限代为转达联系方式,严禁泄露欠款详情;全程录音留档,规范使用统一话术。

  全面禁止暴力催收、软暴力骚扰、冒用公检法机关名义、泄露客户隐私、上门滋扰、公共场所公示欠款信息、诱导借新还旧等一切违规催收行为。

  三、客户信息安全保护安排

  我社仅向受托方推送催收必要基础信息,严控数据使用边界;受托方建立加密存储、分级授权访问机制,委托合作终止后,全部纸质及电子资料统一回收或销毁,并出具销毁凭证。严禁任何机构及个人倒卖、外泄、超范围使用客户个人信息。

  四、投诉维权渠道

  若债务人及社会公众遭遇违规催收、信息泄露、不当骚扰等行为,可通过以下渠道反馈投诉:

  1.福建农信统一客服热线:96336

  2.明溪农信联社消保投诉电话:0598-2896336

  五、公示期限与异议反馈

  1.公示时间: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异议受理: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对本次委外催收工作、中标合作机构存在异议,可实名向我社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反馈。

  3.受理电话:0598-2896336

  4.受理地址:明溪农信联社合规与风险管理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我社将正式启动委外催收相关业务。

  特此公示。

  

明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