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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手变共犯!警惕“全国上门换U”陷阱

文章作者:龙岩农商行01文章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4日

近期,一起虚拟币U币(USDT,中文名为泰达币)洗钱案引发关注,其判决结果为所有妄图“赚快钱”的人敲响警钟。

典型案例

2%佣金的“兼职”竟成诈骗共犯

2024年10月,林某某、吴某某加入名为“全国上门换U”的Telegram(即时通讯软件)群组,做起了“资金掮客”。他们以“接单”形式,帮助境外电诈集团收取被害人现金,再通过泰达币转移资金,抽取2%作为报酬。

为扩大“业务”,两人还纠集了十多名未成年人充当“取手”,指使他们前往厦门、南昌、成都等地对接被害人。短短25天内,两人涉案金额达335.41万元,非法获利2万余元。

起初,警方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两人移送审查,但检察机关通过关键证据——两人曾教授“取手”伪装客服骗取被害人信任,最终以“诈骗罪共犯”对其提起公诉。目前案件已开庭,两人认罪认罚,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诈骗新套路

线上线下勾结虚拟货币成“帮凶”

01.上游设局

境外诈骗集团通过“杀猪盘”、投资返利等话术,诱导被害人转账或准备现金。

02.中游搭桥

“资金掮客”在Telegram(即时通讯软件)等加密通讯软件接单,招募“取手”(多为未成年人、社会闲散人员)线下收取现金,利用“伪装客服”等手段降低被害人警惕。

03.下游洗钱

收取的现金迅速兑换成泰达币,借助虚拟货币的匿名性、跨境性,将赃款转移至境外,完成“热钱”洗白。

这种模式将“线上诈骗”与“线下取现”结合,用虚拟货币搭建“资金壁垒”,隐蔽性极强,也让不少人误以为“只是帮人取钱,不算犯罪”。

法律解析

不是“帮凶”,“共犯”!罪名差异天差地别

很多人分不清“帮信罪”“掩隐罪”和“诈骗共犯”,但这三者的量刑和性质完全不同

本篇案例中,“教授伪装客服”这一行为是关键——它证明两人不仅知道钱“不干净”,还主动参与“骗”的过程,与上游诈骗集团形成“共同故意”,因此从“掩隐罪”升级为“诈骗共犯”,刑罚力度大幅提升。

反诈锦囊

这些“坑”千万别踩!警惕“高薪兼职”陷阱

凡是“上门收现”“代换泰达币”“跑分刷流水”的工作,无论佣金多少,本质都是为电诈洗钱,切勿因小失大。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不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户,也不要帮他人接收陌生包裹、代取现金。

认清“不知情”不是挡箭牌

法律上,只要“明知或应当知道”是犯罪所得仍提供帮助,就可能被追责,“我不知道”不能成为免责事由。

发现线索及时举报

若遇到“全国上门换U”“兼职取现”等可疑信息,或发现身边人参与类似活动,立即拨打110或向反诈中心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