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连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时披露报告
文章发布时间:2026年06月29日
根据《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福建连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章程修订及取消监事会的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章程修订情况
为维护本行、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本行的组织与行为,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本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通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按照《福建农信示范章程》等指导文件对章程进行了修订。该修订方案已获得《福建金融监管局关于连江农商银行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本行已于2026年5月完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章程变更备案。
二、关于取消监事会
经福建金融监管局批复,并由本行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备案,本行自2026年6月1日起正式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原有职责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
特此向股东及社会各界进行信息披露及事项公告。
福建连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