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金分红公告
文章作者:龙海农商银行文章发布时间:2020年06月30日
尊敬的各位股东:
根据本行第六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龙海农商银行2019年度股金分红方案》,并报经有关部门核准,现将2019年度股金分红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金分红分配方案
用未分配利润按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6月29日)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8%(含税金)比例派发现金股利。
二、实施方案
(一)红利发放对象:截至2020年6月29日本行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二)红利发放时间:2020年6月30日。
(三)红利发放登记办法:
现金分红将转入与股金关联的银行结算账户(自然人股转入金额为代扣个人所得税后的剩余金额)。
三、个人所得税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自然人股东用未分配利润分红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将由本行直接从现金分红中代扣代缴。企业股东涉及的税收由企业自行缴纳。
咨询电话:0596-6522128、0596-6536323。
福建龙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