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3年度股金分红公告
文章作者:惠安联社02文章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8日
在社会各届及广大股东的关心支持下,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项业务稳健发展,经济效益持续提升。根据本联社第六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2023年度股金分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截止2024年6月29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二、分红方案
以本社2023年末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股0.12元人民币(含税)派发现金股利。
三、实施情况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自然人股东股金分红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本社从股金分红中代扣代缴。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的部分采用转账形式划入各股东的股金分红指定结算账户。
(二)法人股东现金分红采用转账形式划入各股东股金分红指定的结算账户,其股金分红所得税由法人股东根据税法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三)股金分红方案将于6月30日实施完毕,于7月1日前到达指定结算账户。
四、查询方式
各位股东可于7月1日起通过手机银行、网银、自助设备或持《股金证》联动的结算账户在福建农信系统任一营业网点查询到账情况。
股东结算账户为非正常状态导致股金分红无法入账的,请与开户网点联系。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595-87363856
联系人:陈女士
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