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调整ATM机跨行取现和小微企业交易手续费标准的公示
文章作者:华安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文章发布时间:2021年09月30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督总局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以下简称《通知》)等减费让利要求,结合《福建农信金融服务价格标准》(修订项目),我社决定调整ATM机跨行取现和小微企业交易手续费标准,现就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告如下:
一、收费标准调整事项
根据《通知》等文件要求,我社调整以下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1):
(一)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单笔10万元(含)以下实行9折优惠,优惠期限3年。
(二)支票工本费和挂失手续费实行免费。
(三)福万通借记卡(联名卡)ATM/CRS跨行省内异地、跨省异地的取现手续费实行2元/笔。
(四)在我社开立对公结算账户的客户执行暂不收费。
(五)对公系统内跨行社柜台转账单笔10万元(含)以下实行免费,优惠期限3年;适用对象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六)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安全认证工具的年费和管理费实行免费。
(七)安全认证工具(企业网银USBKEY)工本费实行25元/个,优惠期限3年;适用对象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八)企业网上银行跨行转账汇款实行5折优惠,优惠期限3年;适用对象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九)标准类特约商户借记卡刷卡手续费实行9折优惠,优惠期限3年。
二、新调整收费标准自2021年9月30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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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