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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文章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5日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行定于2026年6月26日上午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上午9:30开始

二、会议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曙光支路128号福州农商银行大楼三楼“有福之行”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现场表决。

四、会议召集人

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出席会议对象

(一)本行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代为出席,并对全部议案行使表决权;

(二)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行邀请领导、嘉宾;

(四)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六、会议审议议案

1.审议《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工作总结及2026年工作计划的议案(草案)》

2.审议《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工作总结及2026年工作计划的议案(草案)》

3.审议《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草案)》

4.审议《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草案)》

5.审议《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非资本类金融债券的议案(草案)》

6.审议《关于聘任福建安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草案)》

7.审议《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付董事、监事2025年度津贴的议案(草案)》

七、会议通报事项

1.通报《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监事及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情况的报告》

2.通报《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大股东及主要股东资质与行为评估情况的报告》

3.通报《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

八、会议要求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权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权凭证。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如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

(三)股东应在2026年6月24日17:30前向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理人应将授权委托书以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0日。

(三)会议议案、文本如有调整,以会议当天公布的议案、文本为准。

(四)会务联系人

黄先生  电话:13509356813

张女士  电话:18950295070

吴先生  电话:15280073344

传    真:0591-88019026

邮箱地址:1063805161@qq.com

邮寄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曙光支路128号福州农商银行大楼27层董事会办公室

附件: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docx

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