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个别股东已质押股权涉及冻结的公告
文章发布时间:2026年08月15日
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个别股东已质押股权涉及冻结的公告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43号)的要求,现将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别股东被质押股权涉及冻结情况进行公告:
2026年8月5日,根据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案号:2026闽0111民初6326号之四),莆田市同隆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我行股份6,074,522股被司法冻结(此前已于2023年12月15日将27,000,000股股权质押,截至公告日仍处于质押状态),冻结期限为2026年8月5日至2027年8月5日。此笔被冻结股权为6,074,522股,占我行总股本的0.3239%,未对我行经营发展、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