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征信异议受理渠道的公示
文章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2日
大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关于征信异议受理渠道的公示
尊敬的客户: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为有效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满足您的征信异议申请需求,现就大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我社")征信异议受理渠道和流程进行公示。
一、受理渠道
如您认为您的信用报告中,由我社报送的征信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可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征信异议申请: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可前往异议所涉业务经办网点现场办理。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填写相关材料后提出征信异议申请。
二、受理流程
1.个人征信异议
本人提出异议申请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并填写《征信异议纠错申请表》。委托他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的,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同时填写《征信异议纠错申请表》等材料。
2.企业征信异议
企业法定代表人提出异议申请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供查验,并填写《征信异议纠错申请表》等材料。委托他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的,需提交经公证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并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供查验,并填写《征信异议纠错申请表》等材料。
我社将在收到书面异议申请之日起的20个自然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答复您。
感谢您对我社的支持!如有疑问,可联系您的客户经理或业务经办机构,或致电客服热线96336。
特此公示。
大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