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第三方拍卖公司代理房产拍卖项目的函

文章作者:安溪农商行01文章发布时间:2026年02月02日

各合格拍卖公司:

为规范我司资产处置流程,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我司拟对名下4宗自有房产进行公开拍卖,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拍卖公司,委托其负责本次房产拍卖的全部代理事宜。本次征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拍卖标的具体信息可由应征公司联系征集方预约核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拍卖公司积极参与。

一、征集方信息

征集方:福建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0MA34BAAU2E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建安大道230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5-23239771

二、拍卖标的概况

本次拍卖标的为我司合法拥有产权的4宗房产,具体信息如下(最终以实地勘察及权属证明文件为准):

标的物情况表

序号

资产名称

产权证

土地性质

具体地址

情况说明

备注

1

仙苑分社旧办公楼

土地证

金融用地

城厢镇仙苑村

2层楼建筑,房子土地面积108平方,建筑面积预估302平方(具体以实际为准)。

闲置

2

雅兴分社办公楼

土地证、房产证

金融用地

城厢镇雅兴村

3层楼建筑,房子土地面积317.02平方,建筑面积592.9平方。

闲置

3

茶博汇6幢17店

土地证、房产证

出让

参内镇河滨北路2007号茶博汇6幢17店

5层楼建筑,框架结构,房子土地面积195.12平方,建筑面积497.5平方。

目前2楼对外出租至2026年12月31日

4

茶博汇6幢18店

土地证、房产证

工业用地

参内镇河滨北路2007号茶博汇6幢18店

5层楼建筑,框架结构,房子土地面积195.12平方,建筑面积525.62平方。

目前2楼对外出租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应征拍卖公司资质及要求

(一)基本资质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拍卖”相关业务。
  2. 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专业的拍卖团队及完善的拍卖流程,近3年内无被市场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的不良记录,无重大法律纠纷及失信行为(需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报告及行业协会证明)。
  3. 3年内(自征集函发布之日起倒算)具有至少4宗及以上房产类拍卖项目的成功代理经验,需提供对应的拍卖合同、成交确认书等证明材料。

(二)服务要求

  1. 负责本次拍卖项目的市场调研、估值咨询,协助甲方确定合理的拍卖保留价及起拍价
  2. 制定详细的拍卖方案及宣传推广计划,通过多渠道(如线上平台、线下媒体、行业圈层等)开展招商宣传,吸引足够数量的合格竞买人。
  3.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公开拍卖活动,负责竞买人登记、资格审核、保证金收取与退还、拍卖现场组织、成交确认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等全流程工作。
  4. 负责拍卖过程中的档案整理、文件归档,及时向甲方反馈拍卖进展情况,拍卖结束后提供完整的拍卖总结报告及相关凭证。
  5. 承诺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不得与竞买人串通、操纵拍卖价格,确保拍卖活动的公平公正。

四、征集流程

(一)资料提交

  1. 截止时间:自本征集函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10日止(工作日8:00-12:00,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递交材料
  2. 资料提交:有意向的拍卖公司需在报名截止日前,将以下资料加盖公司公章后,以纸质文件(一式2份,胶装成册)的形式提交至征集方: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注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营业执照及有关《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
  • 3年内房产类拍卖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拍卖合同、成交确认书等);
  • 信用中国查询报告、行业协会无不良记录证明;
  • 拟针对本项目的拍卖方案(含宣传计划、服务团队配置、服务收费标准、工作周期等)。

(二)资料审核与筛选

征集方将组织专人对报名公司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结合资质条件、业绩实力、拍卖方案可行性、收费合理性等因素,筛选出合格的候选公司。征集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候选公司现场答辩,进一步评估候选公司的综合能力。

(三)确定合作方并签订合同

征集方根据审核及答辩结果,确定最终合作的拍卖公司,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入选公司。双方在规定时间内协商签订《拍卖委托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事宜。未入选的公司,征集方不再单独通知,提交的资料不予退还。

五、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服务费用:最终由双方协商确定,可采用固定服务费、按成交金额比例收取佣金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具体标准在《拍卖委托合同》中明确。

2.支付方式:最终由双方协商确定根据拍卖进度及合同约定分期支付,拍卖活动结束并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后,结清剩余费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征集不收取报名费及资料审核费,应征公司因参与本次征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资料制作、实地勘察、交通等)均自行承担。

2.应征公司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征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应征公司自行承担。

3.征集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本次征集流程、时间节点或终止征集工作,如有调整将及时通知各报名公司。

4.本征集函仅为征集意向,最终合作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拍卖委托合同》为准。

特此函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拍卖公司踊跃报名。

福建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