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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漳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社员股金处置方案的公告

文章作者:漳浦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文章发布时间:2019年08月31日

 为进一步深化漳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漳浦联社”)体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转换经营机制,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积极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更好地为“三农”、小微企业和地方经济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福建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漳浦联社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社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在漳浦联社基础上改制组建福建漳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浦农商银行”)的相关议案。根据大会决议,现将漳浦联社原社员股金处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符合发起人条件且愿意转股的原社员股金在清产核资和整体资产评估的基础上进行量化,按1:1的比例转为漳浦农商银行股份。

 二、对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转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的原股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履行完备法律手续后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发起人。

 三、对暂时无法确认身份的股金,或在公告期内未提出转股申请、也未办理退股手续的原社员股金,经法定公告程序后仍无法确认的,按照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所确定的每股净资产1.93元(剔除央行票据、保值储蓄贴补息、营业税下降两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减半部分等国家扶持政策所享受的优惠金额16638.10万元并提足所有者权益项下一般准备后形成的每股净资产)计算,转入其它应付款,不再具有股权属性,不再享有投票权及股金分红等权利,原股东身份得到进一步确认后可随时向漳浦农商银行要求退还。

 四、对不愿意转换或不符合本次征集发起人条件的原社员股金,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后允许按自愿原则退股,按照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所确定的每股净资产1.93元(剔除央行票据、保值储蓄贴补息、营业税下降两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减半部分等国家扶持政策所享受的优惠金额16638.10万元并提足所有者权益项下一般准备后形成的每股净资产)退股。

 

  福建漳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201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