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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行业标准:不宜流通人民币纸币

文章作者:周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文章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6日

2017年5月25日,金融行业标准《不宜流通人民币 纸币》(JR/T 0153-2017)由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本标准内容包括不宜流通人民币纸币票面的脏污、污渍、脱墨、缺失、粘贴、撕裂、拼接、变形、涂写、皱折、绵软、炭化、纸币采样点和重要防伪特征。明确了不宜流通人民币纸币的概念,界定了各类不宜流通人民币纸币特征,规定了不宜流通人民币纸币光密度和弯曲挺度的检测条件、检测点及不宜流通人民币纸币光密度和弯曲挺度平均值的最低界限,统一了不宜流通人民币纸币脏污度的判别标准,区分了不宜流通人民币纸币票面印刷区域和非印刷区域标准,增加了不宜流通人民币纸币脱墨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及清分、整点业务的金融机构。

 

标准实施的重要意义

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科学开展不宜流通人民币纸币回收工作提供了依据。

有利于更好地管理残损人民币回收质量、科学确定钞票清分处理设备清分参数、评判钞票清分设备处理水平和满足钞票清分设备采购需要。

有利于提高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管理水平和维护人民币信

誉。

 

 

定义和标准的内容

不宜流通人民币纸币是指:

外观、质地、防伪特征受损,变色形,图案模糊,尺寸、重量发生变化,影响正常流通的人民币纸币。

不宜流通人民币有以下12种情况:

脏污 污渍 脱墨 缺失 粘贴 撕裂 拼接 变形 涂写 皱折 绵软 碳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