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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3年第四季度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文章作者:诏安联社01文章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我社”)2023年第四季度关联交易信息公告如下:

一、至2023年第四季度末,经我社确认的关联方为207户,其中:关联自然人205户,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含主要非自然人股东的关联方)2户。

二、至2023年第四季度末,我社与32户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共36笔,授信金额1787.72万元,用信余额1684.88万元,占我社资本净额1.7550%,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商业银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50%”规定。其中:重大关联交易0户0笔,用信余额0万元,占我社资本净额0.00%。一般关联交易32户36笔,授信金额1787.72万元,用信余额1684.88万元,占我社资本净额1.7550%。

三、我社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和公允原则,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

四、我社关联交易,无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交易活动。

五、我社没有向关联方发放信用贷款和以股权作质押的贷款。

六、我社的关联交易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