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的互联网金融
文章作者:云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文章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9日
一、互联网金融的定义
互联网金融指的是为金融服务商以互联网为平台提供的银行、证券、保险等多种金融服务,对以电脑网络为技术支撑的金融活动的总称。狭义的互联网金融是指以金融服务提供者的主机为基础,以因特网或通信网络为媒介,通过内嵌金融数据和业务流程的软件平台,以用户终端为操作界面的新型金融运作模式;广义的互联网金融包括与其运作模式相配套互联网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以及相关的监管等外部环境。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不仅仅在于金融业务所采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在于金融参与者深谙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髓,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工具,使得传统金融业务具备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征。现代金融理论与金融实践的发展推动了金融中介理论的不断发展,作为信息网络技术与现代金融相结合的产物,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特别是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等,将对金融模式产生根本影响。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机遇
1.近年来电子商务发展迅猛,这推动互联网金融服务与时俱进。金融市场是一个信息市场,也是一个虚拟的市场,信息的处理时金融体系的核心,所以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背后蕴藏着巨大的金融业务潜力。
2.互联网和相关软件技术替代金融业的分工和专业化,为互联网金融实现个性化而且更全面的服务创造了条件。互联网金融可以通过信息处理使之形成动态变化、时间连续的信息序列,且以此为基础进行风险评估与定价,这极大降低了市场信息的不对称程度,股票、债券等的发行和交易直接在网上进行,无需第三方参与,供需双方直接进行交易,降低了资金期限匹配和风险分担的成本。因此,在融资与风险管控方面,凭借信息处理能力及组织模式方面的优势,互联网金融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拓展了金融服务的生产可能性边界,为互联网金融实现全功能、个性化的服务模式创造了条件。
3.金融信息和业务处理的方式更加先进,电子商务平台增大企业违约成本的功能可以充当一种筛选机制。互联网金融模式下,新技术使用户获取金融服务更加灵活便捷,系统化和自动化程度大大提高,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客观上存在着系统管理客户所有财务金融信息的需求,客户的银行账户、证券账户和资金资产管理等有融合统一管理的趋势。电子商务平台借助其广泛的网络可及度,可选择对违约企业的惩罚力度,来控制企业的违约成本,通过将企业的违约成本控制在一定区间内,如对用户进行“网络公示”和“终止服务”等手段,有效提升了企业的违约成本。数以亿计的网络用户被因特网连接起来,且以70%的速度增加,为金融业展现一个全球性的巨大市场。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1.电子货币挑战现有货币理论和货币政策操作,增加了金融业的整体杠杆率和风险。电子货币是以电子信息传递形式实现流通和支付功能的货币。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金融市场的运行及传导机制,增加了金融业的整体杠杆率和风险。首先,当第三方支付将更多的客户资金用于放贷和投资,即相应的“存款准备”降低时,其货币创造能力将增强,货币乘数也将相应增大,反之亦然。其次,货币与非货币资产之间的转换成本降低,这使得人们对持有现金的机会成本变得更加敏感,这将降低货币的交易需求和预防需求,最终导致人们降低持有收益率较低的现金和活期存款的意愿,增加了货币的流通速度。再次,缺少有关互联网金融的配套法规,电子商务的网络借贷规避了对金融特许经营牌照的管制。
2.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创新,挑战现有的金融监管体系。随着金融业务网络化、虚拟化的发展,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手段越来越落后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创新与发展,互联网金融资金的大规模快速流动,且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延伸,也使金融监管的范围变得更广泛,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监管力度。
3.互联网金融进一步加速金融脱媒,对传统的金融业务产生了极大的冲击。互联网金融进一步加速金融脱媒,使商业银行的支付中介功能逐渐弱化。如支付宝和易宝支付等已能够为客户提供收付款、转账汇款、电费与保险代缴、手机话费缴纳等支付结算服务,对商业银行形成了明显的替代效应。
三、政策建议
(一)加强新技术的应用,推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战略。
首先要加强以网络技术为载体的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创新,提高科技含量;其次是推进以客户为中心的电子商务发展战略,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客户的资料从而形成数据库,并对客户进行细分,并建立客户数据模型和利润分析模型,请粗地掌握客户及产品为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利润。
(二)建立和完善经营安全运营机制
首先是建立互联网金融数据库,规避互联网金融产品本身的风险。建立针对电子商务平台的风险评价和预警机制,加大对经营管理和风险防控的指导和监管力度,防范部分平台的风险暴露演变为区域性乃至系统性的金融风险。其次是加强软硬件系统建设,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电子支付安全管理制度。尽快熟悉并掌握国际有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标准和规范,制定一套比较完善的标准,以便我国互联网金融在风险防范上与国际接轨。大力发展先进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建立网络安全防护体系。
(三)健全法律法规,建立分类监管和动态监管体系
首先是要加快电子商务和互联网今天的立法进程,解决电子交易的合法性以及电子货币电子银行的行为规范,制度有关数字化电子货币的发行、支付及管理的规章制度。其次是落实监管主体,逐步完善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市场准入机制。
(四)促进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优势互补,实现互联网金融可持续发展
首先,鼓励电子商务和传统金融相互支持,互惠互利,实现优势互补。传统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吸收、应用互联网今天的技术来实现自身的转型与调整,互联网金融公司也可以与传统金融机构合作,进一步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和效率。其次,电子商务可以创新拓展传统银行难以覆盖的领域,电子商务可以发挥电子化的优势拓展银行业支付业务的广度和深度,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