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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合规 促发展】永泰联社组织开展2019年员工行为培训

文章作者:永泰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文章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6日

为切实增强员工遵纪守法、廉洁从业的自觉性,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农信“铁军”,永泰联社于3月4日晚组织开展2019年员工行为培训,全体干部员工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参加了培训会议。

本次培训由三名来自联社机关和基层一线的普通员工授课,他们围绕行为管理基本原则、禁止行为、制度建设、监管措施等方面,结合自身工作经验,通过制度解析、典型案例分析、现场问答等方式,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又深刻的一课。

 经过此次培训,广大员工更全面、深入地理解了银行业员工禁止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十五种情形:

(一)严禁贪污、挪用、侵占银行或客户资金;严禁套取和骗取银行信贷资金。

(二)严禁以任何形式账外经营银行业业务。

(三)严禁充当资金掮客,严禁违法违规与资金中介合作办理银行业务。

(四)严禁直接或间接参与非法集资、融资及民间借贷,严禁为民间借贷提供担保,严禁以银行员工身份充当民间借贷见证人。

(五)严禁与银行客户存在非正常资金往来;严禁违法违规协助银行客户过桥还贷;严禁出租或出借员工账户;严禁使用本人或本人控制的账户,或通过他人账户归集、过渡银行和客户资金。

(六)严禁以银行员工身份代客户办理银行业务;严禁利用银行员工身份借助银行营业场所私售理财或私自代客投资理财。

(七)严禁在银行办公或营业场所办理非本行业务;严禁携带或默许非本行员工以各种形式进入办公或营业场所开展违法违规活动。

(八)严禁超授权办理银行业务;严禁将本人操作的业务系统用户名、密码、权限卡及印章等交由他人使用;严禁以主办、协办等身份办理本人的银行业务。

(九)严禁对银行客户出具不真实的询证函或证明材料。

(十)严禁盗用、私刻银行印章。

(十一)严禁持有、保管客户存单、折、卡、支付设备、身份证件、印章、密码等;严禁保管加盖客户印章或客户签字的空白凭证或材料。

(十二)严禁违规查询、盗取、泄露、买卖客户信息。

(十三)严禁以任何形式与客户进行利益输送,严禁违规利用银行客户及其他业务关联方为本人、亲属、朋友谋取私人利益。

(十四)严禁以任何形式经商、办企业及其他盈利性的经营和有偿中介活动。

       (十五)严禁参与涉恐、涉黄、涉赌、涉毒、非法传销和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