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刷脸支付终端设备并配套就医系统对接开发服务项目
文章作者:永安农商行01文章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2日
医保刷脸支付终端设备并配套就医系统对接开发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医保刷脸支付终端设备并配套就医系统对接开发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C2025-08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 标 人: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8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17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25
第六章 合同(参考文本).............................................................. 41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4
注:本招标文件共64页(含封面),请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三日内向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组织 医保刷脸支付终端设备并配套就医系统对接开发服务项目 的招标活动,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YC2025-088#。
2、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资格声明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
(3)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4)现场手持材料: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开标现场进行身份核验;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投标文件中需随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到开标现场进行身份核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地点及方式:凡自愿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可从 2025年9月2日起至2025年9月8日的正常上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电子版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逾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报价。
5、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9月23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代理机构签收。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2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将同时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fjcqjy.com/)、福建农信平台(网址:https://www.fjnx.com.cn)上发布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关注。
8、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9、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燕江中路551号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18650985310
10、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南山二路166号永安山庄16幢05号
联系人:小章、小罗
联系方法:0598-3828139
购买标书、投标保证金账户(公司帐户不接受个人名义转帐及现金存款): |
开户名称: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永安支行 |
银行账号:182010100100360293 |
特别提示 |
1、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保证金账户进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考虑银行休息日与银行效率提前办理。) 2、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3、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保证金 |
1 | 医保刷脸支付终端设备并配套就医系统对接开发服务项目 | 1项 | 1700000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7000元 |
注:1、若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 |
附3:报名登记表
报名登记表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报名企业名称 | |
地 址 |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
邮 箱 | |
附:本表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3.1-(2)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
2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3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投标文件:资格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6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6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6份;电子文本1份。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 (2)电子文本一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正本的纸质投标文件应签字,逐页盖公章后,完整扫描保存为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用U盘或光盘保存,提交后概不退还。) ※电子文档须为完整有效的正本扫描且格式为 PDF 格式。 注:未按以上规定编制装订者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4 | 10.5-(2)-③ |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
5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许。 |
6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7 | 10.10-(2) |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
8 | 12.1 | 本项目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合同包1:1名。 |
9 | 12.2 | 本项目确定中标人为: 合同包1:1名。 |
10 | 15.1-(2) | 招标文件的异议 (1)异议时效期间: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原件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2)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作出答复。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异议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4.3 条的有关规定。 |
11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 | 18.1 | 招标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fjcqjy.com/。 福建农信平台,网址:https://www.fjnx.com.cn |
13 | 代理服务费 |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100万元以下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50-100万元按中标金额的1.1%收取,以下含本数;代理费按差额累计法计算。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3)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永安支行 账 号:182010100100360293 (4)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须知:中标人应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并将合同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存档,中标人方可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
14 | 19 | 其他事项:本项目除已经在招标文件明确的事项外,其他如招投标、异议、澄清、中标等相关事项参照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招标活动(以下简称:“本次招标活动”)。
2、定义
2.1“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招标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招标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招标代理机构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 本次招标活动结束,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组织后续招标活动(包 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招标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招标代理机构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招标任务取消情形,招标代理机构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招标代理机构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招标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④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否则投标无效。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方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招标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招标活动的需要,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招标代理机构保证金账户进账时间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异议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c.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招标代理机构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异议)。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招标活动结束,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组织后续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招标等)。
六、中标与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示
(1)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应公告中标结果。
(3)中标结果公示同时作为招标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4)公示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媒体发布。公示期内,有关监督部门接到投诉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人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结果发布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合同
13.1签订合同应遵守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招标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招标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异议与投诉
14. 异议、投诉
14.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 书面方式向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4.2 异议时效期间: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 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原件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
14.2.1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作出答复。
14.2.2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14.2.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 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14.3 函件格式及签署:异议书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 材料;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逐页加盖公章)。
提出异议人应按下列格式提交异议书,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异 议 书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认为 项目的招标活动中有几个内容损害了我公司的权益,现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异议。提出以下请求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的事实和理由: 1、 (事宜经过) ;2、 (事宜经过) ;…… 我们认为,以上几项,损害了我公司的权益,请予审查纠正为盼。 异议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传真: 日期: 注:异议人提供的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3、明确的请求和加盖公章证明材料。 |
14.4 下列情形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①异议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②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③异议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异议 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④超过异议时效的。
⑤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 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14.5 异议的受理
14.5.1 招标代理机构审查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书面 告知投标人修改或补充后在规定的期限内重新提出异议,重新提出异议日期为提出异议 日期,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14.6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投诉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捏造 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报送监管部门后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相关网 站予以公布。
14.7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15.1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
八、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6、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6.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九、其他事项
17、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
1、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2、评标委员会
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7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招标人派出的招标人代表2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5人。(若招标人未委派代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可全部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
2.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招标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由招标代理机构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
3.1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3.2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3)投标保证金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无
3.4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3.1、3.2、3.3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
5、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招标活动结束,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组织后续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招标等)。
三、评标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招标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其他情形。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一般情形
无
技术符合性
明细 |
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
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出现负偏离视为无效投标。 |
商务符合性
明细 |
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
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四、商务条件”的各项要求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
价格符合性
无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1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招标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招标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招标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招标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招标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综合得分相同的,则按“报价部分 ”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得分及报价部分均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 ”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若综合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与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招标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开标日期和地点,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②评标方法和标准;
③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④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⑤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一般在1个小时内,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招标活动结束,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组织后续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招标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且投标报价仍然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d.经前述顺序处理仍然并列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推荐。
(3)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F1+F2+F3,其中:F指评审总得分(即100分),F1指价格项评审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得分。
7.2评标标准
①价格项(F1)满分为7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项满分。
②技术项(F2)满分为1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技术响应情况 | 5 | 根据投标人提供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照招标文件第五章“三、技术和服务要求”参数内容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要求的得5分,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其中“★”条款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的投标无效,共3项。 |
2、风险管理方案 | 1 | 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风险管理方案进行评分: (1)能提供风险分析,且分析内容完整、详细、准确的,得0.5分。 (2)在满足(1)的基础上,另外提供风险对策,且合理可行的,得1分。 本项满1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以上要求的得0分。 |
3、运维方案 | 1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运维方案进行评分: (1)能提供运维体系的得0.5分。 (2)在满足(1)的基础上,另外提供运维方案,且方案完整、合理可行的,得1分。 本项满1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以上要求的得0分。 |
4、实施交付能力 | 3 |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该人员具备系统架构设计师的得0.75分;高级软件工程师的得0.75分;具备软件设计师的得0.75分;具备系统分析师证书的得0.75分,满分3分,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
2 |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①具备大数据数据算法中级及以上工程师的得1分;②具备人工智能知识图谱工程师(自然语言处理方向)中级以上工程师的得1分;满分2分,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项目组成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 |
5、技术服务能力 | 3 |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合格有效的“多形态终端”或“终端管理系统”或“运营监测系统”或同类著作权证书的,每提供一份的得1分,满分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③商务项(F3)满分为1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项目业绩案例 | 2 | 投标人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完成的刷脸就医系统相关业绩的,每提供一份业绩的得1分,满分2分。(投标人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2、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 3 | 本项目涉及财务、医保资金等敏感数据,为确保数据的安全,要求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备相关的数据服务能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能提供其自主研发的软件系统经第三方测评机构测评通过的,支付或结算数据安全标准评估测评相关证明材料的得3分,测评项或通过项须包括“数据访问”、“安全协议”、“应用程序”。测评项或通过项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测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3、产品研发能力2 | 3 |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备身份认证研发能力,能提供用户使用佐证材料的得3分。(佐证材料要求包含“身份认证系统” 、“数据交换系统” 、“移动应用身份认证电子签名”等功能,提供佐证材料的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4、诊疗费用结算能力 | 3 |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备支持患者使用医保和自费进行“一站式”诊疗费用结算,能提供用户使用“一站式”医保+自费移动结算应用产品相关佐证材料的,得3分。 (须提供购买合同的关键页复印件或系统自有证明材料,要求包含“医院“一站式”医保+自费移动结算系统”(或类似表述)功能,否则不得分。) |
5、系统安全保障能力 | 3 |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保障本项目的信息安全工作,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通过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软件安全开发二级(或以上)、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二级(或以上)认证的,提供一个认证得1.5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6、售后服务能力 | 1 |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备故障恢复后系统业务连续运行保障能力,能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业务连续性管理相关能力证书的,得1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医保刷脸支付终端设备并配套就医系统对接开发服务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原装品牌产品,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正规合格产品。设备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本章要求的所有技术标准、规范。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所有细则。
2、报价要求:
2.1投标总报价为项目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制造、备件、工具、技术资料、利润、税金、保险、包装、运输、装卸、安装、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培训、维保、搬运费用及退换货、招标代理费等最终交货前的一切相关费用,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2.2投标人须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定中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3投标人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标注货物的品牌,若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包项下报价,均被认定为一家投标人来计算。未标注品牌的,视为无效投标。
4、采购清单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1 | 信息技术就医系统开发对接服务 | 1项 | |
1-2 | 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 | 80台 | |
1-3 | 壁挂式自助终端 | 20台 |
二、建设背景和目标
1、建设背景
1.1医保电子凭证是办理医保业务的身份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产和全国跨地同步,通过生物特征识别、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构建网络与个人之间的可信连接,实现线上线下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医保身份核身、医保费用结算等服务,更好满足各类医保便民服务需求,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及参保人权益。
1.2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10号)、《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20〕22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10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广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以及利用互联网技术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合理应用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即:刷脸终端),发挥医保电子凭证、“互联网+”技术在建设智慧医院及服务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方面的作用,提升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及使用率,提升患者就医便捷度。
1.3基于医保电子凭证的全流程刷脸就医项目,以面向患者的“便民惠民服务”作为切入点,围绕刷脸看病就医为主线,贯穿医疗健康服务,从而提高医院服务水平、优化就医环境、提高患者就医体验和满意度。
2、建设目标
2.1完成医保考核要求
医保局要求医院开展医保移动支付推广应用建设,并纳入考核指标,建设医保移动支付完成医保考核要求。
2.2满足医院发展需要
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解决参保用户看病就诊医保缴费时间长的问题,缓解医院人满为患等现象,有助于减少人工窗口、导诊人员工作量,优化流程,提升医疗资源效率。
2.3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创新医保移动支付服务模式,让患者就医少排队、不排队,提升患者就医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须支持终端设备获取患者基本身份信息,并通过基本身份信息获取患者医保卡或者电子凭证其余信息。
须支持通过终端设备向医保系统进行医保登记,保存登记的信息(比如就诊号),用于后续结算流程。
须支持通过终端设备向医保系统撤销医保登记(比如,患者在规定时间内未补缴或者his结算确认失败进行冲销)。
须支持通过终端设备向his系统请求患者预结算处方,并将待预结算的处方保存在数据库中,用于向医保系统发起医保预结算业务。
须支持终端设备通过医保卡或者凭证获取的信息,向医保系统请求患者医保相关信息(如用户的险种信息、个账信息等),用于收银台患者个人信息的显示。
须支持通过加密上传处方,与医保系统交互,获取预结算结果,存储在数据库中,并计算自费金额与院内预交金差异。
须支持将his传的处方总金额并与院内预交金对比,计算待补缴金额。
须支持通过加密上传处方,与医保核心系统交互,获取结算结果,存储在数据库中,并计算自费金额与院内预交金差异。
须支持向his请求自费结算结果,获取后存入数据表,并与院内预交金对比,计算待补缴金额。
须支持终端结算系统提供主扫、被扫、刷脸支付功能,医生可根据实际就诊习惯选择对应的补缴方式,支持患者在诊间完成自费补缴,系统对补缴结果进行查询。
须支持终端提供诊间提供微信付款码、支付宝付款码被扫、刷脸支付功能支付功能,患者在诊间完成自费补缴,系统对补缴结果进行查询。
须支持在终端系统、PC端上分别向患者、医生显示对应的结算进度。
须支持自费支付成功后,向his查询自费结算结果,在诊间展示并支持打印取药小票,结算结果同时也会推送到患者手机上。
须支持自动或主动发起医保结算冲销,并获取冲销结果存储在数据表中。
须支持发起医保明细冲销,并获取冲销结果存储在数据表中。
须支持患者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补缴金额,平台自动过期该订单,并冲销医保门诊挂号。
须支持对接HIS系统,提交患者建档基本信息,自助完成院内档案的查询,创建,补录业务。
须支持提供患者信息填写提交功能,患者通过终端补充完善基本信息,包括手机号码、地址等。
须支持提供门诊建档功能,调取his建档,上传患者基本信息,实现患者终端自助建档。
须支持提供预约科室查询功能,通过终端,患者可以查询预约科室列表。
须支持提供预约医生查询功能,通过终端,患者可以查询预约医生及医生号源时间段。
须支持提供预约时间确认功能,通过终端,患者确认预约号源。
须支持提供预约信息修改功能,通过终端,患者修改预约号源。
须支持提供预约记录查询功能,通过终端,患者查询历史预约记录。
须支持提供就诊记录列表功能,通过终端,患者查看就诊记录列表。
须支持提供就诊记录详情功能,通过终端,患者查看就诊记录详情。
须支持对接医院HIS系统,通过终端实名核身,获取当前患者档案信息。
须支持对接医院HIS系统,查询患者门诊预约记录信息。
须支持对接医院HIS系统,提供门诊签到服务,并提示签到成功。
须支持对接医院HIS系统,通过终端实名核身,获取当前患者档案信息。
须支持对接医院药房系统,上传患者信息,查看患者待取药信息。
须支持对接医院药房排队系统,提供取药签到,并提示签到成功。
须支持对接医院HIS系统,通过终端实名核身,获取当前患者档案信息。
须支持对接医院检查检验系统,上传患者信息,查看患者待检查检验信息。
须支持对接医院检查检验系统,提供检查检验签到,并提示签到成功。
须支持提供检查检验处方查询功能,对接医院检查检验预约系统,患者通过医保终端,查看医生开具的检查检验处方信息。
须支持提供检查检验预约科室选择功能,对接医院检查检验预约系统,患者通过医保终端,根据医生开具的检查检验处方查询科室并选择。
须支持提供检查检验预约日期选择功能,对接医院检查检验预约系统,患者通过医保终端,查询可预约日期时间段并选择。
须支持提供检查检验预约确认功能,对接医院检查检验预约系统,患者通过医保终端确认检查检验预约信息。
须支持提供检查检验预约记录查询功能,对接检查检验预约系统,患者通过医保终端查看已预约检查检验信息。
须支持提供检查检验预约撤销功能,对接检查检验预约系统,患者通过医保终端查看已预约未完成的预约信息进行预约撤销。
须支持提供检查检验预约改签功能,对接检查检验预约系统,患者通过医保终端查看已预约未完成的预约信息进行预约日期改签。
须支持提供检查检验预约改签确认功能,对接检查检验预约系统,患者通过医保终端确认改签信息。
须支持提供查询待结算订单列表功能,以便快速了解待结算订单情况。
须支持提供待结算订单详情确认功能,确认待结算订单详情,确保订单信息准确无误。
须支持提供处方订单预结算功能,按照医保政策进行预结算,得出处方订单的医保报销金额和自费金额。
须支持提供自费部分支付功能,支付订单的自费部分,包括非医保报销部分及超医保限额部分。
提供医保结算功能,按照医保政策进行结算,与医保系统对接,实现医保结算。
须支持完成结算后,将结算结果回写至院内HIS系统。
须支持提供已结算订单查询功能,通过终端患者查询已结算订单列表,以便了解已结算订单情况。
须支持提供待支付订单列表查询功能,通过终端患者查询待支付订单列表,以便快速了解待支付订单情况。
须支持提供待支付订单详情确认功能,通过终端患者确认待支付订单详情,确保订单信息准确无误。
须支持提供自费微信支付功能,通过终端患者使用微信支付方式支付订单自费部分。
须支持提供自费支付宝支付功能,通过终端患者使用支付宝支付方式支付订单自费部分。
须支持完成订单支付后,将支付结果回写至院内HIS系统。
须支持提供已支付订单查询功能,通过终端患者查询已支付订单列表,以便了解已支付订单情况。
须支持提供押金账户查询功能,对接HIS系统,通过终端实名核身后,查询患者押金金额。
须支持提供住院押金缴纳功能,对接支付渠道,通过终端患者使用微信、支付宝的扫一扫或者付款码进行住院押金缴纳。
须支持提供住院押金查询功能,对接HIS系统,通过终端实名核身后,查询患者缴纳押金记录。
须支持提供押金缴纳凭证打印功能,对接打印机,打印缴纳凭证。
须支持提供住院日清单列表功能,通过终端实名核身后,患者查询住院日清单列表。
须支持提供住院日清单明细查看功能,通过终端实名核身后,患者查看住院日清单明细。
须支持终端配备至护士工作站,通过护士工作站发起相关业务流程。
须支持终端部署在护士工作站,由护士站工作人员通过系统发起核身,患者通过人脸识别、识读医保电子凭证等核身方式进行身份核验,身份核验完成后,即可进行入院信息登记。
须支持终端部署在护士工作站,由护士站工作人员通过系统发起核身,患者通过人脸识别、识读医保电子凭证等核身方式进行身份核验,身份核验完成后,即可进行出院结算的办理。
须支持提供终端识读院内就诊卡身份核身功能,患者通过终端识读院内卡进行身份核验。
须支持提供终端识读身份证身份核身功能,患者通过终端身份证识读模块识读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
须支持提供终端识读社保卡身份核身功能,患者通过终端社保卡识读模块识读二代/三代社保卡进行身份核验。
须支持提供终端人脸识读身份核身功能,患者通过终端人脸识读模块刷脸获取个人医保电子凭证进行身份核验。
须支持提供终端电子凭证二维码识读身份审核功能,患者通过终端二维码识读模块扫描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获取个人参保信息进行身份核验。
须支持提供适老化页面场景,配置终端为适老化页面,包括增大字体大小、图标大小,减少页面元素。
须支持自动获取当前医生PC打印机驱动名称。
须支持根据打印机品牌、型号,对打印机驱动进行适配、对接。
须支持与打印机驱动对接,获取当前打印机状态,并判断打印机当前是否可用。
须支持获取当前已完成结算患者取药相关信息,如药房名称、窗口、排队号等信息并进行打印,方便后续患者进行取药操作。
须支持获取当前已完成结算患者医技检查相关信息,如医技科室、医技预约信息等信息并进行打印,方便患者进行后续医技检查。
须支持获取当前余额不足患者补缴聚合码,并进行打印,方便后续患者通过扫一扫后直接进行补缴,并发起结算。
须支持其他医疗机构需对患者进行提醒信息打印,方便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指引。
须支持对接微信支付渠道,实现患者使用微信扫一扫、付款码等支付方式支付就医相关费用。
须支持对接微信支付渠道,实现患者使用支付宝扫一扫、付款码等支付方式支付就医相关费用。
须支持对接医院HIS和第三方支付渠道,在发生退款业务时,提供自费费用的原路退款功能。
须支持对接国家/地方医保电子凭证中台,支持患者通过终端实现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授权及生码服务。实现医院快速提升医保电子凭证激活量和使用量的考核目标。
须支持对终端进行统一管理配置,支持批量导入终端设备,对终端的基础信息(编号、状态、型号)进行维护和查询。
须支持提供医院每台终端接入的外设的管理功能,对每台设备的外设进行维护,包括A4打印机、发卡器等非集成在医保终端的外挂设备。
须支持提供终端功能使用日志记录,并可以参考具体使用操作日志,方便医院管理人员排查终端问题。
须支持提供终端应用场景管理功能,可以按照应用场景配置终端的软硬件功能,并支持配置功能首页位置。
须支持提供终端调查模版管理功能,维护调查问卷、题目及说明,为终端问卷调查提供模版支持。
须支持提供功能配置管理功能,对每个功能的身份识别方式进行配置。
须支持提供错误信息管理功能,对不同的功能异常提示信息进行转换为友好提示。
须支持提供配置重载监控功能,终端后台配置后,可以批量或者单台重载终端配置。
须支持提供终端重启终端功能,支持远程重启和远程开关机。
须支持提供终端设备监控功能,支持远程更新终端APP并查看设备基本信息。
须支持提供终端硬件检测功能,对医院每台终端硬件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测,方便管理人员实时了解终端硬件情况。
须支持提供终端硬件运行监测功能,对终端运行状态提供实时监测。
须支持当终端硬件发生异常时,实时抓取异常信息并进行上报。
须支持提供终端使用状态看板,对终端运行状态进行图形化展示。
须支持统一记录电子凭证的使用情况,提供可视化查询界面,支持对电子凭证使用记录进行多维度的筛查,调阅和导出。帮助医院快速分析电子凭证的使用数据,助力医院完成医保局电子凭证的相关数据考核。
须支持全面记录终端的应用情况,提供终端使用统计数据(部署,使用,患者核身方式,参保地分布维度),医保支付统计数据(支付笔数,金额,趋势,医保自费占比维度),终端功能统计数据(各功能使用人数,人次,趋势)。
★本次建设刷脸就医应用系统须支持与院内现有医保移动支付系统无缝衔接,患者在使用刷脸终端进行结算时,将调用现有医保移动支付能力,以实现费用的快速结算,进而提高医院医保移动支付结算率,对接联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次建设刷脸就医应用系统须支持与医院HIS系统无缝对接,调用接口同步患者基础信息,实现人脸与 HIS 就诊档案的绑定,结算时将患者身份信息、费用明细、核算结果等数据实时传输至刷脸就医系统,实现医保刷脸结算的应用,对接联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次建设刷脸就医应用系统须直接与医院支付平台进行无缝对接,刷脸自费+医保结算后,须支持上传账单至医院支付平台,进行统一的账单管理,方便财务人员进行对账,对接联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1机柜:
(1)超薄挂式机柜,外形美观,尊贵
(2)机柜防尘、防热设计,电源安全等级高
(3)支持机壳颜色和LOGO定制;
2.2主机模块:
(1)工控主板:
(2)内存≥4G内存条;
(3)固态硬盘≥128G;
2.3触显操作模块:
2.4凭单打印模块:
(1)打印方式:行式热敏
(2)打印密度:8 点/mm
(3)打印方向:进纸方向
(4)打印速度:≥150mm/s(Max)
(5)有效打印宽度:79+0.5mm(Max)
(6)纸处理方式:全切/半切
(7)行宽:3.75mm
(8)通信界面:RS232串口/USB
(9)防卡纸:支持
(10)防拽:支持
(11)打印字符:ASCII/GB18030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等字符集
2.5条码阅读器:
(1)条码扫描器,卓越的一维码、二维码识读性能
(2)识读精度:≥3mil
2.6就诊卡/社保卡读取模块:
(1)通信接口:支持USB接口通讯或RS232串口通讯
(2)磁条卡:1/2/3轨磁道阅读,双向刷卡,单面刷卡
(3)IC卡:支持1个符合ISO/IEC 7816标准的同异步卡
(4)非接触卡:支持符合ISO 14443 Type A/B Mifare的标准非接触卡型
(5)最大读卡距离:≥5cm
四、商务条件
序号 | 类型 | 要求 |
1 | 交付时间 | 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2 | 交付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3 | 交付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和本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的要求。 |
4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合同支付方式 | 中标人在最终经验收合格后30日内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设备自检合格文件、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材料交付招标人;招标人在收到上述凭证、文件和发票等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95%,剩余5%款项待项目正常运行满一年后结清(无息)。 |
6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 6 %。说明: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以转账、支票等非现金方式向招标人缴纳合同总金额 6 %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未按合同有关规定履行其义务,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用以补偿。 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待设备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无违约的前提下,中标人凭合同、履约保证金证明、相关单据及书面申请后,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书面申请后30日内无息退还至中标人账户。 |
7、安装、调试要求
(1)由中标人负责将设备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
(2)中标人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招标人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安装调试工作顺利进行。
(3)在安装过程中,如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产品损坏,中标人将要负责更换或赔偿损失。
8、验收
应为在中国境内具有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的全新原装品牌产品(未经使用和非展览会展示样品设备,外观无刮、碰痕迹,并有下列明显标记: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标识、产地、出厂日期等)。所有设备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负责安装调试,直至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2)验收程序:
①到货验收:收到招标人通知,设备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中标人和招标人一同对其全部设备、品牌、规格、数量等内容进行到货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招标人使用要求。
②初步验收:中标人负责派遣有经验的人员前往安装现场,对所供货物进行安装调试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直至货物安装完成且能正常使用一个月;中标人将对货物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结果须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要求。
③最终验收:中标人初步验收合格且货物正常稳定使用后,由中标人向招标人提出最终验收申请,由招标人组织最终验收:首先进行现场验收,现场验收按国家行业标准进行,经验收的所有货物其产品质量应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好后组织第三方进行验收,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并出具验收报告,并由三方确认,三方签署最终验收合格报告。
(3)本项目验收招标人可以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的参考资料。货物最终检验、验收过程,以及聘请第三方或专家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设备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对招标人使用人员进行现场技术培训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等相关内容进行指导并提供有关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若有),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及其聘请的第三方或专家在供货、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过程中,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及相应的赔偿均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承担所有责任及义务。
9、技术培训
中标人应结合自检、最终验收阶段,为招标人的相关人员进行有关货物安装、调试、维护、操作、保养等方面的现场培训。中标人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需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10、维保期和售后服务要求
(1)自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不少于五年售后维保期(厂家或国家有更长维保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设备使用年限不少于国家规定标准,并提供三包服务。维保期及使用年限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是原厂生产、原装正品、全新制造且未使用过,质量、性能符合招标人规定,不存在设计、工艺及材料缺陷。维保期前3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时,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新产品。售后维保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的故障及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中标人负责维修、更换,其间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在维保期内货物运行发生故障时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报告故障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电话响应,2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解决问题,48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的,应提供则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招标人的正常使用。故障维修响应时间内未到过现场进行维修者,招标人可自行委托相关企业进行维修,其间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应保证所有货物经过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在其正常寿命期内运行良好。由于中标人设计、材料或工艺等原因所造成的产品缺陷或损坏,在正常寿命期内中标人应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维保期结束后,中标人仍应对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中标人有责任在需要时对货物进行维护和修理,所提供的配件应为生产厂家原装配件,更换配件时只能收取成本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说明维保期结束后服务承诺,否则投标无效。
(5)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保期和售后服务承诺。
11、违约责任
(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人违约对招标人或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签订合同后因中标人任何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或提前终止,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人还应支付本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招标人可优先从中标人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在签订合同之后,除不可抗拒原因,中标人单方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违约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支付相应的赔偿。
(4)因中标人原因逾期交货或供货完毕的,中标人应以如下方式向招标人支付逾期违约金(不可抗力除外):
①从逾期交货或供货之日起未超过15天的,每逾期一天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不足一天的时间计为一天,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②交货或供货时间超过 15天(含15天),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5)中标人所供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所供设备进行检验,若中标人设备质量与合同要求、招标文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收、要求中标人维修更换、减免价款或者要求退货等。
(6)如因产品质量问题使招标人设备出现故障,如果中标人无法按时提供上门维修或更换服务的,招标人有权请第三方进行维修,产生的费用从中标人的应付货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同时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为逾期每日200元。因中标人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招标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中标人应予以赔偿。
(7)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人还须向招标人支付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8)除上述具体违约情形外,中标人出现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要求的其他情形,每发现一次,需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若造成严重后果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人还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9)因中标人违约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金及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均可由招标人从未支付的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中标人应自收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
(10)招标人提出索赔通知后30日内中标人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中标人接受。若中标人未能在招标人提出索赔通知的30日内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招标人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招标人将按合同条款规定解除合同,从未付的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12、专利权及知识产权
中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中标人还应保证招标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招标人无关,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招标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若中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中标人中标资格将被取消;招标人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各种证明文件、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有效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之前(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投标文件中的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否则招标人有权视投标人资料、说明和承诺等内容失实。所有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招标文件中未有载明的部分,中标人可以与招标人在合同中另行补充约定,一切条款须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第六章 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招标投标法、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招标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招标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项目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资格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一、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④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二-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注意:
1、“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投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资格声明函
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我方已知晓招标文件要求并认真审核自身情况,在此郑重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投标资格且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愿意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中贵方要求提供全部现有资料、数据、文件等予以证实。
★注意: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4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5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致:
我方在贵方组织的 项目招标活动中(项目编号 ),提交了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我公司汇出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如下:
1. 开户名:
2. 开户行:
3. 账 号:
转账凭证复印件 |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中投标(项目编号: ),如获中标,我们保证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电汇、转账形式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招标服务费。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我方对此 无异议。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邮编: 电话:
传真: 日期:
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项报价表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 保证金 | 备注 |
1 | 投标总价 (大写金额): 。 (小写金额): 。 | 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现场) | 数量 | 总价(现场) | 备注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标的名称”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清单》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标的名称”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标的名称”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标的名称”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项目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规格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标的名称”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清单》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标的名称”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标的名称”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标的名称”、“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项目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相应材料附件页码(如有)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项目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相应材料附件页码(如有)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招标公告:https://qycg.enjoy5191.com/platform/entp-purchase/combine/v1/entp-view.html?project_id=1015279951684964352&utype=guest&type=%E9%87%87%E8%B4%AD%E5%85%AC%E5%91%8A&method=93010103undefin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