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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文章作者:永安农商行01文章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1日

各位股东

为规范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公司治理程序,根据《章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

  • 会议地点

永安农商银行九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名单;

(二)审议关于《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经营管理层工作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办法》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选举办法》报告;

(八)审议关于《提名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提名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及要求

本行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全体董事、监事应当出席会议。

五、会议列席人员

原三明银保监分局永安监管组领导,省联社三明办事处领导, 总行高管,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审计部、财会运营部负责人,见 证律师,董事会办公室等工作人员。

六、会议出席及相关要求

(一)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23年12月22日上午9:00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二)确认参会的股东应于12月15日前将《参会回执单》送达(或寄送到)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永安市燕江中路551号永安农商银行三楼),以便提前审核确认参会资质。

(三)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权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委托人签名)、授权委托书、股权凭证。

(四)法人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权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权凭证。

(五)授权委托书内容需明确委托人、代理人身份及具体委托事项。七、会议备索资料参会股东可在会议召开前到永安市燕江中路551号农商银行三楼人力资源部索取会议相关资料。议案内容可能因省农信联社、监管部门要求作相应修改。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女士、罗女士

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3602837

传真号码:0598-3633435

联系地址:永安市燕江中路551号

                 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