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次股东大会的公告
文章作者:厦门农商银行文章发布时间:2016年05月31日
全体股东: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召开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五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信息
(一)会议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6年6月19日(周日)上午9:30
(三)会议地点: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楼会议室(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19楼)
(四)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五)会议出席对象:本行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行股东;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行邀请的嘉宾及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内容
(一)审议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议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股金分红方案;
(五)审议201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六)审议关于改选本行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修订章程(草案之适用于新三板)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修订章程(草案之适用于优先股)的议案;
(十)审议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十一)审议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十二)审议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十三)审议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十四)审议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十五)审议关于修订股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六)审议关于本行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公开转让的议案;
(十七)审议关于股权确权完成后将本行股份转至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登记托管的议案;
(十八)审议关于挂牌后本行股份转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存管的议案;
(十九)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行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及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十)审议其他应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会议登记办法
本行股东大会实行会议登记制度,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按本通知的规定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未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的,本行董事会有权拒绝其出席会议及行使表决权。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16年6月1日至6月15日期间工作日的9:00-17:00。
(二)登记地址: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总行营业部 |
苏女士 |
6011682 |
厦门市东港北路港务大厦1楼 |
思明支行 |
高女士 |
5980535 |
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嘉盛新村D组团25号楼 |
湖里支行 |
邱女士 |
5517151 |
厦门市湖里区江头吕岭路61-63号二楼 |
集美支行 |
陈女士 |
6688561 |
厦门市集美区集源路87号三楼 |
海沧支行 |
曾女士 |
6050911 |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148号三楼 |
同安支行 |
张先生 |
7032676 |
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银湖中路西环苑综合楼二楼 |
翔安支行 |
陈女士 |
7628604 |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巷西路285号二楼 |
(三)登记手续:
办理登记时,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法人股东拟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股东拟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报到。已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应于2016年6月19日(周日)上午8:30前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和参加会议。
(二)本通知在本行各支行营业部及本行网站公布,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相关会议材料备置于总行办公室,可供各位股东查阅,查阅时需审验股东的身份证件和持股凭证。
(三)会务联系人:
(四)本次会议会期半天。本着节俭办行原则,本次会议不安排用餐,不向与会人员发放礼物和会议补贴。所有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各项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