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房屋拍卖公告
文章作者:长汀联社01文章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3日
拍卖公告
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委托厦门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定于2023年7 月 1 日10点—2023年 7 月 2 日10点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持有的坐落于长汀县童坊镇童坊村老街12号原童坊信用社营业用房,证载建筑面积为:941.78㎡;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60.84㎡;该标的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划拨用地,买受人须自行变更土地用途和办理划拨地转出让手续,并自行承担土地出让金和变更用途等费用。起拍价:82.18万元 , 竞买保证金:10万元。
二、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三、展示时间:2023年6月15日起至拍卖结束时止。
四、展示地址:标的现场。
联系电话:0597-6824851
联系地址:长汀县汀州镇兆征路148号
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3年 6 月13日
竞买须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本公司拍卖业务规则,厦门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将于2023年7月1日10点—2023年7月2日10点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旗下资产处置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对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持有的资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竞买须知敬告竞买人:
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一切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为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委托的资产。具体详见拍卖公告。本次拍卖会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敬请竞买人注意标的的拍卖时间:2023年7月1日10点—2023年7月2日10点止。
四、拍卖标的说明及瑕疵声明
1、拍卖标的: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持有的坐落于长汀县童坊镇童坊村老街12号原童坊信用社营业用房,证载建筑面积为:941.78㎡;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60.84㎡。
2、注意事项:
1)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用地、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买受人须自行变更土地用途和办理划拨地转出让手续,并自行承担土地出让金和变更用途等费用;本标的评估报告所涉土地出让金价款评估仅作参考,买受人在办理出让手续时应根据实际金额交付,拍卖人、评估机构、出让人均不承担保证责任。其他交易税费按规定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2)本楼在买受人缴清全部价款并办理完过户手续后7日内移交,每推迟一天付买受人违约金人民币100元。
3)本次拍卖标的地址门牌号码、面积以及准确四至,以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备案以及办理产权登记后的权证登记信息为准。请竞买人在拍卖会前仔细核对清楚房产证载地址对应的政府部门新标注的现房产地址。竞买成功后,登记信息与标的现有信息不符的,委托方、拍卖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
4)因建筑设计等原因,房产实际的使用价值不同,竞买人需谨慎对房产进行实地的查验。委托方、拍卖公司对标的的实际使用效用不作保证。
5)此次拍卖的标的不以建筑面积及质量为计价单位,委托方、拍卖公司对标的的面积、质量等不作保证,标的实际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及拍卖人提供的参考数据不一致的,不影响标的的成交价格。
6)拍卖标的移交之日前标的所有欠费(包括但不仅限于物业管理费、公维金、水、电、煤气等、数字电视费用及相应滞纳金等)由委托方承担,拍卖移交之日后上述费用由买受方承担。
7)本次拍卖的标的的用途以有关部门确认的为准,委托方、拍卖公司对标的用途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8)本次拍卖的标的所涉及的具体位置和面积等以有关部门确认的为准,成交价款不受标的位置或面积变化的影响。
9)如标的物所在地区存在有关房产限购政策的,竞买人须自行确认本人符合相关政策以及国家关于房产限购政策的相关要求。如因买受人自身原因不符合相关规定而无法实现标的房产的权属登记和权属变更的,买受人构成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
10)本次拍卖是以现状进行拍卖,会前提供的各项数据仅供参考,委托方、拍卖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
11)买受人应当支付的佣金为成交价的1.8%。拍卖成交后,佣金从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中冲抵。
12)买受人除支付上述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之外,还须向阿里拍卖另外支付成交价款1%的软件服务费,该费用由买受人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此费用由阿里拍卖直接收取,因此拍卖人不提供任何票据。
13)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将余款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支付至指定账户。
14)买受人须主动履行付款义务,标的物委托人和拍卖公司不负有向买受人催款的义务。买受人如不按期付清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等相关费用的,按照《拍卖法》第39条的规定要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次拍卖所需的广告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全部由违约方承担,再次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补足差额。
15)买受人付清全额成交价款和佣金及税费后,委托人向买受人提供相关资料办理过户手续和移交手续。
16)拍卖标的以现场展示期间所展示的现状为准;请竞买人自行核实标的,详细阅读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放弃核实的权利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竞买人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一经报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应价,视为已确认标的物的现状并认可该标的的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五、拍卖方式
通过阿里资产处置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进行本次拍卖,并按照阿里拍卖的网络拍卖流程、竞买须知等,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
六、拍卖流程
登录阿里拍卖平台,阅读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联系拍卖公司咨询、展示看样→在竞拍界面完成报名及交保证金→参与竞拍→成交后缴纳尾款及佣金→联系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预约办理过户→移交。
七、标的物的展示和竞买手续的办理
1、现场展示时间、地点:2023年6月15日起可预约看样。
2、阿里网上展示时间:2023年6月15日起至拍卖结束时止。
3、竞买保证金办理手续: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拍卖成交后,竞拍成功者的竞拍保证金将作为定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支付宝内,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原路退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如遇保证金交付问题请咨询淘宝网,淘宝客服热线:400-822-2870,9:00-21:00人工在线。
八、出价竞拍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在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按规定的加价幅度出价,若自行出价,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若出现出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拍卖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出价,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请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竞买人应对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负责。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支付余款(含佣金),直接汇入委托人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户:可通过支付宝转账、银行柜台转账、手机银行转账等渠道直接缴入指定账户(户名: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9090310010126210500001,开户行: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并在转账过程中,将自己名字填写在备注栏,以便核对缴款信息。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公司只向买受人开具拍卖佣金发票。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全款和拍卖佣金或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成交文件的,将视为违约,拍卖标的将收回,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执行。
十二、移交方式如下:
1、拍卖成交后,委托人确认拍卖标的价款已到指定的帐户后,由拍卖公司通知买受人持缴款单、成交确认书请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提供办理过户手续和移交手续。
2、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款付清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手续和移交手续,逾期办理过户手续和移交手续的费用及其他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3、移交时以标的现状移交标的。
十三、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竞买须知的认可并遵循本规定,不再提出异议,竞买人须依此对自己在拍卖过程中的行为负责。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标的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公司咨询,本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拍卖公司:厦门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咨询电话:18959006288(傅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