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农商银行关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户流程及需提供材料的公告
文章作者:三明农村商业银行文章发布时间:2021年05月08日
三明农商银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户流程
三明农商银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户提供材料
(一)基本存款账户开立需提供的资料
分类 | 客户应出具的证明文件 | |||
选择类 | 共同类 | |||
企业法人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 | 1.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授权他人办理的:应出具其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及其身份证件,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 ;2.开户申请表;3.协议书(一式两份);4. 印鉴卡(如单位预留签章为财务专用章或法人代表(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的名章时,应要求其出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预留印鉴授权书》) | ||
非企业法人 | ||||
个体工商户 | ||||
机关、事业单位 | 非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 单位成立批文或登记证书 | ||
机关、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 单位成立批文或登记证书、财政部门审批表 | |||
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 | 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 |||
社会团体 | 社会团体 | 社会团体登记证书 | ||
宗教组织 | 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宗教事务场所登记证 | |||
民办非企业组织 | 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 | |||
异地常设机构 | 驻在地政府部门批文或派出地政府部门证明文件 | |||
外国驻华机构 | 外国驻华机构 |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 ||
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 | 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税务登记证(部分单位没有) | |||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 |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 |||
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仅指食堂、招待所、幼儿园) | 隶属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相关批文 | |||
其他组织 | 主管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出示的证明 | |||
(二)专用存款账户开立需提供的资料
资金性质 | 客户应出具的证明文件 | |
选择类 | 共同类 | |
基本建设资金 | 主管部门批文 | 1.整套基本户开户材料;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3.以单位名称后加内设机构(部门)名称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需填写“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申请书附页” ;4.单位授权该内设机构(部门)开户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中应载明:单位内设机构(部门)名称、内设机构(部门)负责人姓名,以及内设机构(部门)因账户开立、使用和撤销而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由授权单位承担等内容;5.部门负责人的身份证件;6.专用账户存款人若需支取现金,需经人行核准的,必须填写“专用存款账户现金支取业务审批单”(提现资格不需人行审批的,应由行社现金主管部门审批) |
更新改造资金 | ||
住房基金 | ||
社会保障基金 | ||
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 | ||
财政预算外资金 | 财政部门的证明 | |
粮、棉、油收购资金 | 主管部门批文 | |
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 证券公司或证券管理部门的证明 | |
期货交易保证金 | 期货公司或期货管理部门的证明 | |
信托基金 | 相关证明文件,一般为信托产品计划书 | |
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 | 双方签署的资金存放协议 | |
单位银行卡备用金 | 银行卡章程规定的有关证明资料 | |
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 | 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有关的证明 | |
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机构经费 | 该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 |
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 法规、规章或政府部门有关文件 |
(三)临时存款账户(除注册验资户外)开立需提供的资料
分类 | 客户应出具的资料 | |
选择类 | 共同类 | |
临时机构 | 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 | 1.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2.印鉴卡;3.开户申请书;4.账户管理协议;5.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以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名称后加项目部名称开立临时存款账户时,需填写“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申请书附页”,并提供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授权该项目部开户的授权书、项目部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
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的批文 | |
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 |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如属招标工程还应出具中标通知书原件。(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的账户名称可以为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名称后加项目部名称,但预留签章应与临时存款账户名称一致) | |
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机构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 | 政府有关部门的批文 | |
增资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证明文件。 |
(四)临时存款账户(注册验资户)开立需提供的资料
分类 | 客户应出具的资料 | |
选择类 | 共同类 | |
注册验资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正本。 | 1.开户申请书;2.印鉴卡;3.协议书。 |
出资人若为个人的,应提供所有出资人的身份证件;出资人若为单位的,应提供整套该单位基本户的开户材料。 |
(五)一般存款账户开立需提供的资料
分类 | 客户应出具的证明文件 | |
选择类 | 共同类 | |
借款需要 | 借款合同 | 1.整套基本户开户材料;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3.根据账户使用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如: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存款人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注意所提供的证明文件需与申请理由相吻合。 |
其他结算需要 | 有关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