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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3年第二季度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

文章作者:清流联社01文章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5日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 号)及《清流农信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版)》(清农信〔2022〕121 号)要求,现将本社2023年第二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类型

    本社关联交易主要为授信类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总体情况

    (一)关联人情况

 2023年6月末,我社关联人共计278户,其中,内部关联自然人48人,内部人近亲属、理、监事近亲属218人,关联法人4户,关联法人直接、间接、共同控制、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共计8户

(二)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6月末,期末全部关联方交易72户贷款授信金额1306.10万元余额1043.52万元,均为一般关联交易;具体如下:理事、监事6户余额97.57万元;理事、监事家属4户余额233.77万元;内部员工30户余额54.40万元;内部员工家属19户余额314.43万元;外部法人董事、监事7户余额65.35万元;外部理事及家属4户余额30万元;非自然人关联方2户余额248万元。

(三)监管比例执行情况

截至2023年6月末,本社资本净额42706.87万元,全部授信类关联交易余额1043.52万元,占资本净额的2.44%。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占本社年末资本净额的0.46%,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占本社年末资本净额的0.46%;各项关联关易指标均符合监管规定。

三、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社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授信类型的关联交易,根据本社现行的授信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结合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以确保本社关联交易定价的合法性和公允性。本社暂未开展除授信以外的其他类型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