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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受理股东股权变更事宜的公告

文章作者:屏南联社01文章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3日

各位股东:

  我社拟定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六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股东会会议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变更股东名册。”故于2025年5月13日-6月11日期间,我社暂停受理股东股权变更事宜。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屏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