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浦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服务 价格标准(2025 年版)》的通知
文章作者:浦城联社01文章发布时间:2025年12月31日
为积极响应和落实国家减费让利各项政策,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规范服务收费行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根据《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办公室关于印发 <福建农信金融服务价格标准(2025年版)> 的通知》(闽农信办〔2025〕131号)文件精神,对《浦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服务价格标准(2024年版)》进行了修订,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福建农信金融服务价格标准(2025年版)>
一、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主要涉及汇兑、电子银行等6个业务种类,共计修订19项服务项目,其中:收费项目15项,免费项目3项,备注1项;延长(或新增)优惠期限项目6项;新设和调增服务收费项目3项,包括银行询证函、资信证明及对公客户网上银行跨行转账手续费。标准修订后,收费项目为86项,免费项目为132项。
二、工作要求
(一)积极落实政策要求。通过修订《标准》(详见附件1),
响应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鼓励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的倡议》(中支协发〔2024〕112号),进一步明确支付结算手续费优惠政策期限(至2027年9月30日),提升客户金融消费体验。
(二)严格做好信息披露。各社(分社)、部通过营业场所、官方网站主页醒目位置等渠道,充分披露服务价格信息。新增服务收费项目或提高服务价格标准项目应至少公示3个月后执行;不涉及新增或提高价格标准的服务收费项目自公示之日起执行。同时,及时配置相关系统参数,更新“柜外清”设备及宣传折页等内容,确保标准调整准确。
(三)切实规范行为管理。各社(分社)、部按照《浦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服务收费行为管理细则》(浦信联〔2025〕39号)相关要求,加强服务收费培训、辅导及检查力度,主动履行告知义务,积极做好服务收费解答、解释工作,充分保障客户知情权、选择权;加强服务收费舆情监测,及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