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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关于南平世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集团客户重大关联交易的报告

文章作者:南平农商行01文章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9日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第五十六条之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在公司网站中披露关联交易信息,在公司年报中披露当年关联交易的总体情况。按照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需逐笔报告的关联交易应当在签订交易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逐笔披露,一般关联交易应在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按交易类型合并披露。现将南平世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集团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南平世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我行法人股东(持有股份1229.63万股,持股比例2.35%),吴解放持南平世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份55%,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吴解放同时为南平市闽泉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南平市泉诚建材投资有限公司和福建南平鑫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贷款抵押人为南平世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综上所述情况,我行将南平世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南平鑫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南平市泉诚建材投资有限公司、南平市闽泉贸易有限公司、吴解放纳入集团客户管理,认定其为集团客户关联方。

我行对南平世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集团客户总授信金额2200万元,授信主体分别为福建南平鑫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600万元、南平市闽泉贸易有限公司700万元、南平市泉诚建材投资有限公司900万元,3家客户均为我行该集团客户关联方,总授信超过我行资本净额1%以上,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号令《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闽农信〔2022〕189号《福建农信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的相关规定,该集团客户授信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二、集团客户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南平世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母公司、本行法人股东、本行担保客户)。南平世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2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00757399084Q,注册地址位于南平市延平区福兴路6号(新城中心一区)D区商业网点3-4层8号,法定代表人:吴建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实缴资本5000万元(吴解放持股比例55%,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吴秀芬持股比例45%,为最终受益人)。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柴油食品、冷冻产品、农产品、水产品、纺织品、服装、皮革制品、塑料制品的批发。

(二)关联方福建南平鑫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本行授信客户)。福建南平鑫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2月2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02MA32H4JX9Q,注册地址位于南平市延平区福兴路6号(新城中心一区)D区商业网点1-2层3号商业,法定代表人:王国斌,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实缴资本425万元(吴永东持股40%,为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刘国富持股40%,为最终受益人;吴雪华持股10%;王国斌持股5%;吴伟伟持股5%)。经营范围:建筑劳务分包;市场管理;建筑材料(不含砂石料)批发。

(三)关联方南平市闽泉贸易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本行授信客户)。南平市闽泉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00662814900R,注册地址位于南平市延平区福新建路70号603室,法定代表人:吴解放,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为2057万元,实缴资本2057万元(吴解放持股95%,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吴秀芬持股5%)。经营范围:建筑材料、装修装饰材料的销售。

(四)关联方南平市泉诚建材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本行授信客户)。南平市泉诚建材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0069902884XK,注册地址位于南平市延平区新城中心一期14幢803室,法定代表人:李树立,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为2020万元,实缴资本2020万元(洪小麦持股90%,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李树立持股10%)。经营范围:对建材业进行投资;室内外装璜装修;建材销售。

二、关联交易类型和交易情况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号令《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闽农信〔2022〕189号《福建农信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的相关规定,以下集团客户交易均属关联方交易。

(一)福建南平鑫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类型和交易情况(本行授信客户)。集团客户关联方福建南平鑫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购买石材,向我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600万元,以抵押+担保方式。该笔贷款利率按5年期以上市场报价利率加140个基点(即年利率6.05%),按月付息、利随本清、每半年归还2%本金。符合本行授信管理规定,不存在授信条件优于其他授信申请人同类授信条件的情况。该户关联方授信600万元,未超过我行资本净额1%(含)以上,属一般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南平市闽泉贸易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类型和交易情况(本行授信客户)。集团客户关联方南平市闽泉贸易有限公司购买建材,向我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700万元,以抵押方式。该笔贷款利率执行年利率6.744%,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每半年归还贷款本金15万元,剩余贷款本金到期一次性还清,执行利率符合本行一般规定,无利率特殊优惠情况。该笔贷款授信700万元,未超过我行资本净额1%,属一般关联交易。

(三)南平市泉诚建材投资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类型和交易情况(本行授信客户)。集团客户关联方南平市泉诚建材投资有限公司购买建材,向我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900万元,以抵押+担保方式。该笔贷款利率执行利率按1年期市场报价基础上加165个基点,执行年利率5.5%,执行利率符合本行一般规定,无利率特殊优惠情况。该笔贷款授信900万元,未超过我行资本净额1%,属一般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我行对南平世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授信金额2200万元,授信主体分别为福建南平鑫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600万元、南平市闽泉贸易有限公司700万元、南平市泉诚建材投资有限公司900万元,3家客户均为我行该集团客户关联方,总授信超过我行资本净额1%以上,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号令《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闽农信〔2022〕189号《福建农信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的相关规定,该集团客户授信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意见

本次重大关联交易已通过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并于2022年6月15日通过董事会通讯决议,同意授信南平世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集团客户2200万元。

四、其他披露事项

             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