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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农商银行2023年第四季度关联交易报告

文章作者:南平农商行01文章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5日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我行2023年第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2023年第季度本行法人关联方36户,主要是能够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制本行5%以上(含)股权或表决权的非自然人股东,分别是南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夏蓝快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三三科技有限公司、南平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南平绿发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市山点水园林有限公司、南平世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紫杉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自然人关联方436户,主要包括我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授信相关的内部人、自然人股东、内部人和主要自然人股东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法人关联方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关键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等

二、关联交易状况

截至2023年第季度末,我行对140户关联方进行授信30381.20万元,存量关联交易余额27551.91万元。其中21户为集团客户重大关联交易,授信27495万元,用信余额25943.1万元;其余119户为一般关联交易,授信金额2886.20万元,用信余额1608.81万元。

截至2023年第季度末,重大关联交易为南平武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客户授信1.428亿元,用信13873.1万元;福建省南平三三科技有限公司集团客户总授信金额1900万元,用信1900万元。以上已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和董事会审决议通过。并报送当地监管部门。

、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授信类型的关联交易,根据本现行的授信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结合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以确保本关联交易定价的合法性和公允性。本暂未开展除授信以外的其他类型关联交易。

特此披露。

南平农商银行

20241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