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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社员股金处置方案公告

文章作者:连江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文章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8日

连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社员股金处置方案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连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连江县联社”)体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转换经营机制,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积极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更好地为“三农”、小微企业和地方经济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福建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连江县联社分别于2019年4月23日、2019年9月4日召开第四届社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在连江县联社基础上改制组建福建连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农商银行”)的相关议案。根据大会决议,现将连江县联社原社员股金处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对符合发起人条件且愿意转股的连江县联社原社员股金在清产核资和整体资产评估的基础上进行量化,按1:1的比例转为连江农商银行股份。

2.对不符合条件的或不愿意转为连江农商银行的股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履行完备法律手续后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发起人。

3.对坚持要求退股的,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后允许按自愿原则退股,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操作指引》规定,按照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后剔除央行票据、保值储蓄贴补息、营业税下降两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减半部分等国家扶持政策所享受的优惠金额17362.87万元并提足所有者权益项下一般准备后形成的每股净资产(下同)2.30元退股。

4.对《连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启动组建福建连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期内未提出转股申请、也未办理退股手续的原社员股金,并在本公告法定公告程序后仍无法确认办理的,按照每股净资产2.30元计算,转入其它应付款,不再具有股权属性,不再享有投票权及股金分红等权利,不再孳息原股东身份得到进一步确认后可随时向连江农商银行按每股净资产值2.30元申请退还。

本公告自2019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27日。

 

福建连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