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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阳联社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

文章作者:建阳联社01文章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2日

南平市建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第五十六条之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在公司网站中披露关联交易信息,在公司年报中披露当年关联交易的总体情况。按照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需逐笔报告的关联交易应当在签订交易协议后15工作日内逐笔披露,一般关联交易应在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按交易类型合并披露。现将福建省闽北林产工贸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福建省闽北林产工贸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因公司资金周转需要,申请无还本续贷抵押贷款960万元,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类型该关联交易属于授信类关联交易。

3.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我福建省闽北林产工贸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发放抵押贷款960万元,由该公司所有的位于童游街道闽北林产工贸园区厂房作为抵押

二、交易对手情况

1.关联法人名称:福建省闽北林产工贸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经营范围:园区投资开发、物业管理、基础设施投资及管理、建材批发及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法定代表人:郭秋喜

5.注册地:南平市建阳区民主北路友谊巷一号

6.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7.关联关系说明:申请人福建省闽北林产工贸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福建建达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我社法人监事南平市建阳区展旺工业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我社关联法人)互为关联人,股东均为福建建达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4784527803L。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该笔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本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中抵押贷款执行利率4.35%执行,该利率针对含关联人在内的所有客户,对非关联人无排他性。该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及本同类产品定价的相关管理制度。交易审批过程中无利害关系人参与,流程既符合本内部控制制度要求,亦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及本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关联交易的金额及比例

次关联交易金额为960万元,与关联方福建建达集团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保证贷款500万元,合并计算后金额1460万元,占本上季末资本净额90268.3万元)1.62%。符合“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之规定。

五、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于2023328日经第五届理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2023年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发放福建省闽北林产工贸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抵押贷款960万元。

六、其他披露事项

               南平市建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