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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文章作者:福州农商行01文章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5日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行定于2025年6月26日上午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上午9:30开始

二、会议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曙光支路128号福州农商银行大楼三楼“有福之行”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现场表决。

四、会议召集人

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出席会议对象

(一)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代为出席,并对全部议案行使表决权;

(二)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邀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省联社等有关领导参加;

(四)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六、会议审议议案

1.审议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的议案(草案)

2.审议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的议案(草案)

3.审议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草案)

4.审议关于增补邹勇志同志为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草案)

5.审议《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非资本金融债券的议案(草案)》

6.审议关于聘任福建征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本行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草案)

7.审议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付董事监事2024年度津贴的议案(草案)

七、会议通报事项

1.通报关于张群洪同志辞去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报告

2.通报《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履职评价情况的报告》

3.通报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及主要股东资质与行为评估情况的报告

4.通报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

八、会议要求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权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权凭证。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如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

(三)股东应在2025年6月24日17:30前向福州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理人应将授权委托书以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0日。

(三)会务联系人

先生  电话17605037506

吴先生  电话:15280073344

黄先生  电话:13509356813

   真:0591-88019026

邮箱地址:1063805161@qq.com

邮寄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曙光支路128号福州农商银行大楼25楼董事会办公室


 

附件: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docx

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