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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农信系统诚信文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2-02-03 15:37:46              

 

发挥五个作用,打造三个中心
——浅议农信系统诚信文化建设
 
在去年底召开的全省农信系统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视频会议上,省联社党委提出,农村信用社文化建设应当联系实际,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开展与之相协调的文化建设活动。
诚信文化建设对农村信用社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具有重要的作用,它不仅能提高员工的职业情操,也可以建立社会公众对农村信用社的良好形象认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应该充分发挥诚信文化的五种作用,具体为导向作用、凝聚作用、约束作用、激励作用和感召作用。
导向作用。当今社会,失信的现象十分严重,影响经济发展,扰乱生活秩序。而诚信文化应该通过整体的价值认同,积极参与到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中,通过以诚待客、信守合同、偿还借贷、不做假帐等落实诚信要求。有一位外国专家曾讲过一句话:“诚实是最好的公共关系政策。”农村信用社只有以诚信待客,方能赢得顾客盈门。
凝聚作用。诚信文化是农村信用社的黏合剂。信用社,第一个字就是信,群众了解农村信用社,第一个印象就是“信”,包括相信、信任甚至信赖。如果每个员工以“信”对农村信用社产生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就能凝聚人心,集合战斗力。所以通过诚信文化的凝聚功能,将诚信作为农信体系最基本的道德准则,这是对集体、职业和理想的认同和共同奋斗的基础
约束作用。文化约束是一种深层次的精神约束,也是一种更为有效的约束。长期置身于诚信文化厚重的工作场所,接受健康、积极的文化熏陶,员工就有更强的社会责任感,更强的服务“三农”意识,就会更深刻地理解本职工作,更自觉地约束个人行为。从而让诚信成为每个农信人心灵深处的坚定信念,使自己的思想感情和行为方式保持一致。
激励作用。诚信文化能使员工群体加深对所在农村信用社网点及自身价值的认识,进而产生使命感。作为一方金融服务机构的一员,就有责任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金融服务。六十年的实践证明了,诚信这个品牌促进了农村信用社各项经营活动在农村的顺利开展,也为促进“三农”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而获得了较高的社会评价。从而有了为这个大家庭增光添彩的动力。
感召作用。农村信用社的诚信建设,不仅要在当地产生较大的影响,形成品牌和形象,同时也要通过充分展现农村信用社和员工的良好精神风貌,增强当地群众对农村信用社及员工的了解,以赢得广大群众对农村信用社工作的理解、支持和信任。
农村信用社要在日益激烈的金融竞争中胜出,树立对农村、农民和农业的诚信品牌,使之成为农村金融服务的名牌。就要抓住改革机遇,秉承“服务三农,诚信为先”的经营理念,充分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努力把自己打造成为当地农村经济活动的“金融中心”、“服务中心”和“信息中心”。
确立农村“金融中心”。农村信用社应加强小额信用贷款方面的独特性和便捷性,增加农民对农村信用社的认同感。近年来电子化建设的发展,虽已使农民群众感受到农村信用社正逐步缩小与其他银行的差距。但农村信用社在农村还未真正确立“金融中心”的地位,农民对“自己的银行”的认识还不够坚定。因此,农村信用社应想“三农”之所想,让当地群众需要金融服务时首先想到的是农村信用社而不是其他银行,确立农村“金融中心”的主导地位。
打造农村“服务中心”。农村信用社因其规模相对较小而更容易开展具有独创性的金融产品。如近年来开展的阳光信贷和征信体系建设等活动,具有亲和力,农民乐于接受;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更要不断开发出更多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信用服务新产品,如小额便民点的代理业务、居家银行、ATM机、网上银行、信用卡业务等,有效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不如城区方便的问题,树立群众对农村信用社的金融“信心”。
建设农村“信息中心”。开展诚信文化建设,首先应有信,包括履行诺言和监督实行,这就需要大量的信息来为加快信用的良性循环服务。目前,农村广大群众信息来源还相对匮乏,而农村信用社是最具有地区特征的金融机构,可以利用自身特有的优势,为广大农民提供全方位的金融知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致富信息、创业信息等),从中传播更好的信用合作理念,让群众牢记农村信用社,把信用社看成是可以信赖的知心朋友。
  作者: 将乐联社副主任 陈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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