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简介
个人存款跨行通存通兑业务是指依托小额支付系统,实现不同银行业金融机构间的资源共享,为客户办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资金转账及现金存取款业务。
个人存款跨行通存通兑实现不同银行业金融机构间的“联网互通”,使客户可以在任何一家开通该项业务的银行营业网点,办理人民币个人存款账户的资金转账、现金存取款及账户信息查询业务。通存资金实时存入存款人账户,存取款业务实时划付存款人账户资金。单笔通兑(包括现金及转账)金额上限为5万元(含),当日通兑(包括现金及转账)累计金额上限为10万元(不含),可根据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 申办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客户可申请办理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已在开通跨行通存通兑业务的银行开立人民币个人存款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活期储蓄存折和借记卡账户),并设置账户密码;已经与开户行签订“协议”;开户行已根据“协议”开通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功能。
▲ 申办流程
(一)申请开通个人存款跨行通存通兑业务程序
1.客户与开户信用社签订《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个人存款跨行通存通兑服务协议》,申请开通个人存款跨行通存通兑业务;
2.信用社审核客户有效存款凭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信用社开通个人存款跨行通存通兑业务。
(二)办理个人存款跨行通存通兑业务程序:
1.客户填写个人(跨行)业务存、取款凭证或业务查询单;
2.信用社审查凭证要素、有效身份证件;
3.信用社办理存、取款或查询业务。
▲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见下表:
项目 收费标准
同城转账 5.5元/笔
异地转账 交易金额的0.5%,最低1元/笔,最高30元/笔
现金 交易金额的1%,最低1元/笔,最高50元/笔
▲ 注意问题
客户应妥善保管存款凭证和账户密码,如因客户本人原因造成有效存款凭证丢失或账户密码泄露导致不当支付,开户行不承担相应责任。
开办代理收付业务之前,被代理单位与信用社必须签订代理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代收(付)清单上的姓名、存款账号和代收金额必须正确,防止出现错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