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绿色金融业务管理辅助系统非正式交流的公告
文章作者:省联社办公室文章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4日
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拟启动绿色金融业务管理辅助系统采购工作,为了解业界情况,顺利推进项目建设,现诚邀具备条件的公司参加我社绿色金融业务管理辅助系统非正式交流。
一、项目建设背景
绿色金融,作为现代金融的新理念,在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七部委下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后在我国全面确立,该指导意见明确了绿色金融的顶层设计和基础性制度安排,使中国成为全球首个具有比较完整的绿色金融体系的经济体。2022年出台的《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要求银行金融机构应当根据自身实际积极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提升绿色金融管理水平,强化对绿色金融数据的治理,完善相关管理系统,以实现绿色信贷识别、环境效益计算及监管统计报表生成等自动化功能。当前,绿色金融已成为我国新时期金融发展的主流趋势,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构成,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路径。
为进一步加快福建农信系统各农商银行、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各行社”)绿色金融发展,通过金融科技创新,有效应对和解决为实体经济提供优质绿色金融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实现绿色金融业务资金的精准投放,促进绿色金融业务快速规范发展,拟开发建设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绿色金融业务管理辅助系统。
二、参加交流公司基本要求
报名参加交流公司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公司资质优良,近三年信誉、主营业务发展良好。
(二)获得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及其他证明交流公司实力的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三)近5年内(2018年8月3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工农中建交邮储等国有六大行总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省级农信(含直辖市农商行)、城市商业银行总行绿色金融业务管理辅助系统成功实施案例3例(含)以上。
(四)绿色金融业务管理辅助系统解决方案符合信创要求,并能进行个性化开发,涉及的平台和软件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五)近三年内,从事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三、参加交流公司应提供的资料
(一)加盖公章的注册资料和近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二)证明满足本公告第二(二)项资质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证明满足本公告第二(三)项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工作说明书、中标通知书、结项或者投产验收资料等证明材料。
(四)证明满足本公告第二(四)项要求的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计划委派的项目经理、业务经理、项目团队成员名单;证明被委派人项目建设经验材料;被委派人获得过的相关证书复印件、负责过的绿色金融业务管理辅助系统建设的案例(含采购方名称)、从事项目建设工作的年限等证明材料。
(六)交流公司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七)其他公告人要求提供的资料。
注:1.上述材料可提供原件或扫描件。2.交流公司应按上述顺序整理成一份电子版(PDF格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社联系人邮箱。
四、交流要求
(一)参加交流公司应至少围绕以下方面通过PPT等形式逐个介绍:项目解决方案、咨询实施案例、人员综合能力、需求变化容忍度、技术成熟度、售后服务等。项目解决方案环节,除了PPT等说明以外,参加交流公司还应进行绿色金融业务管理辅助系统全流程演示,我社视交流情况针对演示内容进行提问。
(二)参加交流公司派出的交流人员至少应包括计划参加我社绿色金融业务管理辅助系统建设的项目经理、业务经理。
(三)参加交流公司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次交流工作,将本公告第三条要求的材料提供给我社,并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五、报名时间及材料递交方式
(一)材料递交截止日期:2023年10月7日
(二)材料递交方式:本公告上述第三条要求的相关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六、交流安排
(一)我社将根据本公告第二条的基本条件对报名交流公司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公司,我社将电话与其联系,另行约定交流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报名材料不满足条件要求的,恕不安排交流。
(二)报名材料恕不退还,交流费用由交流公司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解释权属本公告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心炜
联系电话:18259086005
邮箱: 68765922@qq.com
本公告仅限于前期非正式交流,与后期商务行为无关。
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