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阳头信用社安全防范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文章作者:福安联社01文章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0日
本项目拟邀请以下单位参与投标:泉州市视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天马电子有限公司、福建人人共享安全服务有限公司、福建省正道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阳头信用社安全防范系统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安市;
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274587元,发包价25262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阳头信用社安全防范系统改造工程等,具体施工范围以施工图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2018年第三次修订版》中“电子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4.3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74587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可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3 月 20 日至2025年3 月27 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通过福安农信联社(http://www.fjnx.com.cn/fals/index/index.html)搜索本项目名称进行线下报名并获取招标资料,持本投标邀请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和确认函,到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福新东路6号碧桂园铂悦府7幢2901室)采用现场报名、记名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4月1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确认
8.1.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5年3 月27 日1709时30分前以通过发送电子邮箱(xzyzbfa@163.com)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安农信联社(http://www.fjnx.com.cn/fals/index/index.html)上发布。投标人应经常浏览以上网页,以及时获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投标人应自行负责。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福安市新华中路103号
邮编:355000 电子邮箱:/
电话:15159336566传真:/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福新东路6号碧桂园铂悦府7幢2901室
邮编:355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6185555 传真: /
联系人:小彭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福安市新华中路103号
联系电话:0593-6799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