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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征信异议受理渠道的公式

文章作者:大田联社01文章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5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为有效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满足您的征信异议申请需求,现就大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我社”)征信异议受理渠道和流程进行公示。

  一、受理渠道

  如您认为您的信用报告中,由我社报送的征信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可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征信异议申请:

  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前往异议所涉业务经办网点现场办理,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填写相关材料后提出征信异议申请。

  二、受理流程

  1.个人征信异议。本人提出异议申请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并填写《征信异议纠错申请表》。

  委托他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的,需进行公证,并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填写《征信异议纠错申请表》等材料。

  2.企业征信异议。企业法定代表人提出异议申请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供查验,并填写《征信异议纠错申请表》等材料。

  委托他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的,需进行公证,并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供查验,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并填写《征信异议纠错申请表》等材料。

  我社将在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的20个自然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答复您。

  感谢您对我社的支持!如有疑问,可联系您的客户经理或业务经办机构,或致电客服热线0598-7337593。

  特此公示。

  大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