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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关联交易工作的报告

文章作者:东山农信联社文章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5日

  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2022年

  第三季度关联交易工作的报告

  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我社)积极贯彻落实关联交易管理内外部规定,及时收集并主动核查关联方信息,严格执行关联交易事项审批流程,加强关联交易日常监控,确保关联交易管理机制持续有效运行。现将2022年第三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我社严格落实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一般关联交易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后,及时向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报备,重大关联交易经由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理事会批准。报告期内,我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与关联交易相关的会议1次,审议通过了《东山农信联社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等关联交易贷款等议案。

  二、关联交易制度执行情况

  (一)关联方认定情况

  我社遵照相关监管法规,加强关联方名单管理主动性与前瞻性,及时梳理、动态更新,定期提交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建立和维护。通过关联方信息的及时梳理认定,进一步保证了关联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我社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关联方共468人,其中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25户,关联自然人443人。

  (二)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报告期内,我社关联交易均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我社股东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要求,不影响我社独立性,不会对我社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三)严格授信集中度管控,防范集中度风险。

  我社严格落实监管部门关于关联交易集中度管控要求,严格控制对单一关联方、关联方所在集团、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超过我社资本净额的10%,切实防范关联方信用风险过度集聚,严守监管底线。报告期内,我社关联集中度均符合监管要求。

  (四)严格履行披露义务,保障股东知情权

  报告期内,我社严格遵循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通过年报、临时公告等,详尽披露关联交易情况,切实保障了我社股东对关联交易的知情权,维护了股东合法权益。

  (五)做好统计工作,及时报送监管部门

  我社持续监测关联交易情况,定期报送关联交易相关数据。一是每季度统计分析本社所有授信类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的实施情况,及时、准确地报送《G15最大十家关联方关联交易情况表》,并于关联交易监管系统中报送本社关联交易季度报表,确保各项关联交易合规开展。二是每季度统计分析本社关联交易情况,并按监管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

  三、关联交易具体情况

  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我社资本净额78048.38万元,我社全部关联交易18笔、金额5824.66万元,全部为授信类关联交易。授信类关联交易中单一最大关联方东山县万祥船舶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授信余额1480万元,占我社资本净额1.9%;授信类关联交易中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有4笔,分别为:东山县万祥船舶物资贸易有限公司1480万元、东山县一峰食品有限公司980万元、福建东山华福酒店有限公司890万元、东山县宏祥水产有限公司800万元,占关联贷款的71.25%。我社单一客户关联度、集团客户关联度、全部关联度均符合监管要求。

  特此报告。

  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2年10月15日